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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欺负他,真的好想。

顾叶临是不死者,遇到沈如墨之前,不知道活了多久。

时间对他来说,不过是模糊概念。

不死之身,听着不错,能够长生不死。

其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

身边的人一个个老去,然后离开,只有自己,永远停留在二十七岁,仿佛被时光抛弃。

孤独的感觉随着岁月变迁越来越重。

每隔一段时间,顾叶临都要换一个地方居住。

不然,多少年面容都不变,会引起他人的恐慌,他可不想再次被当成试验品,抓过去,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被人解剖研究。

遇到沈如墨之前,顾叶临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想了很久,怎么想都没有结果,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

直到有次不小心划伤手,从疼痛中,他找到了生命存在的真谛。

之后一旦无聊,就会在身体上留下各种伤痕,看着鲜血冲破皮肤,欢呼雀跃着跑出来,他会情不自禁的微笑。

疼痛挺好的,至少能证明他还活着。

他知道自己心理出了问题,但是不愿意理会,这样挺好的。

但是现在,他找到了比自残还要好的方式。

“宝宝,我的宝宝。”顾叶临紧紧地抱着沈如墨,眼中满是痴迷与疯狂,“你怎么这么可爱呢?”

可爱的让他恨不得一口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