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奚沉默片刻,点点头。
“喜欢……喜欢就是你见到那个人,比见到其他人都要欢喜,容公子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
容奚被问住了,思考片刻,脑中竟然浮现出百里煜的脸。他的确……的确见着他比见着其他人都要欢喜,毕竟自己之前要靠着他生存,其他人大部分都是仇人,见了哪有欢喜的?
“有吗?”素素问。
容奚迟疑着道:“……有吧,可那样就叫喜欢?”
素素马上道:“当然不仅仅这点,喜欢一个人,见到他的时候会高兴,离开的时候会难过,分别后会思念,容公子,有没有遇到这样的人呀?”
素素每说一个字,容奚便认真地在脑里仔细思考,最终发现,第一个出现在脑海里的竟然是百里煜。
仔细想想,他的确见到百里煜会高兴,因为他是自己的救星;分开的时候会难过,之前分别,看到百里煜那副似乎要哭出来的样子,他的心也跟着抽疼起来,至于分别后的思念……从离开客栈开始脑子里都是百里煜最后目送自己离开的模样,那副景象一直挥之不去……
难道,我真的喜欢他?
容奚的脑子有些乱。
素素继续道:“喜欢一个人,你会给他你力所能及的东西,想要保护他,爱护他,若爱得深了,甚至愿意付出生命。”
素素说完,脸上露出憧憬的神色,“这才是真正的喜欢。”
容奚拿着茶杯,久久没放下。
付出生命?
他回想起虞城之乱的那一天,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其妙地为了百里煜差点把自己的小命丢了,要知道他非常珍惜自己的性命,特别怕死。他一直想不通自己那天为什么会那样做,如今,似乎有了答案。
答案就是我喜欢他,愿意付出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