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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嫌犯选择‘rache’这个极具知名度的血字来彰显自己的存在感,这种戏剧化的表达带有一定自我说服的成分,他的义务警察式的表现,说明他在将复仇的行为正当化,转化为一种类似于‘民间英雄’的形象,像是佐罗或者其他的英雄那样。”瑞德说着,眉头无意识地深深蹙起,“不明嫌犯坚信,司法系统无法给予凶手他想要的惩罚,所以他决定自己来,既是为了复仇,也是因为他相信这样是正义的行为。”

“哥谭人会这么想我可一点也不奇怪。”站在蒙托亚警官身边的黑人警探耸了耸肩,他大概就是蒙托亚的搭档,“在这种地方,你很难不这么想,我是说,既然阿卡姆里面那些疯子都活得好好的,还能时不时出来和全哥谭的人们打声招呼……这种事来得多了,你就很难再对这个地方的司法系统抱有一丁点的指望。”

“我们的不明嫌犯表现出非常出色的反侦察意识,以及对整个犯案过程的控制。这所有的犯罪都是经过精心策划与准备之后实施的罪行,现场被处理得很干净,也很专业。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不明嫌犯非常熟悉我们的执法过程,甚至可能有专业的人士从旁协助。”

霍奇将话题转回了犯罪侧写上。

“不明嫌犯每次杀人都会开两枪,枪法也很精准。他可能经受过专业的训练,有过军队服役的历史,或者有相关人士做亲属。不明嫌犯搜寻到的证据也非常专业,他应该有相当程度的黑客知识,其中一部分还来自我们的系统,他还有一个帮手的可能性非常大。以及,卢瑟的办公室里配备有专门的安保系统,它被某种高科技手段屏蔽了,能够做到这一点的科技产品并不多,每一种都价值不菲,从这一点来看,不明嫌犯可能拥有一大笔资产,或者有人在为他提供资金支持。”

布洛克警探记录的笔忽然停下了。

“我有一个问题。”他神色复杂地抬起头来,“你们真的不是在对着蝙蝠侠做侧写吗?”

第七十七章 :“大小姐,男主已经挂到墙上三天了。”

“我们都知道,蝙蝠侠从不用枪。”

芮妮·蒙托亚冷冷道。

“是啊,他只是从他的蝙蝠坦克——或者说蝙蝠车里射出一堆橡胶子弹, 把那些混蛋打昏过去或者打到断上几根骨头却不至于死掉的程度, 对吧?蝙蝠侠不杀人嘛。”

哈维·布洛克讥讽地扯了扯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