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一看,咦,养个会吹彩虹屁的金毛,好像还挺爽。

于是他慢慢就真香了。

总爱把萨沙当小狗崽一样抱着,走到哪抱到哪。

说实在的,其实一开始,萨沙很不适应。

自他有记忆以来,就是一个千码外能爆头的生存宿主。

他杀过人,救过人,也根本不是什么小作精撒娇精小王子。

小屁股总在人家强壮的手臂里扭啊扭,根本找不到安放的地方。

可是后来。

萨沙吃软饭吃上瘾了,也表演了个大型真香现场。

他越来越喜欢被男人抱着,也越来越喜欢被亲亲脸蛋和脑壳。

还很喜欢把脑袋埋在男人胸口滚来滚去。

那里的肌肉温暖又厚实,往外散发着太阳一样的热度。

在人家怀里的时候,他整个人都软了下来,软成一团哼唧的狗子,再也想不起自己扛着枪以一挑百的模样。

他有记忆的大半生,都在摸爬滚打着做任务和挣扎求生。

突然被纳入男人的保护和宠爱范围,萨沙头一回丢盔弃甲,一败涂地了。

他们彼此拥抱接吻,十指紧扣着,在被子里做羞羞的事。

一起把小公寓打扮得越来越像一个家。

男人在他们的家里,认认真真守着他过小日子。给他喂饭穿斗篷洗金毛,把他抱在身上凝望的眼神深深,好像谁来碰他一下都不行。

无论是否背离初心,太阳之子的爱情,都是专注又热烈的。

一旦开口说了爱,那双蓝眼睛里,就永远只剩下自己的模样了。

能被这样的人爱着,真的太好啦。

好到能让他忘记从前所有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