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事,又有什么打紧的,他只当不记得了。

他本来就挺容易勾人的,如今双眸既非从前的黑色,也不是貔貅的灿金,而是近乎琉璃般通透的浅褐色,不易察觉的碎金似是蕴藏着星辰,让人只看一眼,就再也挪不开眼了。

来来往往也有些其他客人,打着多看几眼的机会,在明夙房门口三番四次路过,更有一位姑娘家借口脚崴了,只站在栏杆处不动,直勾勾地盯着贾赦。

“这位公子,能不能帮奴婢一个忙?我们小姐崴了脚,可是奴婢实在扶不动她,劳烦公子搭把手。”丫鬟得了她家小姐的示意,忙上来助攻。

大约因为恢复了记忆的原因,贾赦站着不动的时候,透露出和脸色稚气不复的沉静和柔和,宛如湖边静谧的花树,一但有动作,却像是被注入了无限生机,如春光般鲜妍明媚,带了些诧异地看过去,叫那小姐险些羞得晕过去,牢牢抓住栏杆,几乎指甲也要掐断。

“扶不动就让她少吃些。”一人突然推开房门,冷声刻薄道。

小姐离得不是很近,没听见他说的话,见了他却觉得自己刚才的比喻一点也不对,这位新来的公子才更像是花树,三春盛景也不敌他这张脸这双眼。

贾赦伸手扶住明夙,不悦地看了她一眼,其中恶意让这位还在醉心美人的小姐立马忘记了自己崴了脚的人设,连丫鬟都不要了,苍白着脸往后连退了好几步,连声道,“对不起对不起……”

其实她连自己为什么要说对不起也不知道,就是被吓得下意识的动作。

明夙几乎想给贾赦挂一块“家有恶犬,禁止靠近”的牌子,心中不虞也散了许多,“我不想喝粥,我们出去吃,想吃小馄饨了。”

“吃!”贾赦怎么会不答应,抛下那对主仆领着他就往客栈外走。

二人溜溜达达走了半条街,也没见几个摊贩和饭馆,明夙便有些揶揄道,“这要是今日找不见可怎么是好?你的狗鼻子不灵了?”

贾赦不和他计较,抬手放了一缕财气出去,看财气慢悠悠地往一处去了,这才拉着明夙道,“只要出得起银子,一碗小馄饨怎么会没有,找家干净些的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