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诸道:“那是刺客的手。”

邹老头悚然。

不是游侠儿,不是名士,而是刺客。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走老头的眉头皱得死紧,他想不应该啊!?豪侠虽然在史书留名,但所谓的刺客终究是贱业,像专诸这样原本只是侠客后来因为行刺而成名的人不一样,真正的刺客从小就活在阴暗之处,日日与武器鲜血为伴,更有甚者还会将自己的五官给削了,仅仅以布巾遮面,就为了在死后不让人看出身份。

这样的人虽然武功盖世,又有忠诚之心,但看气度,绝对不及刚才那人,而且就算是以他的功力,其实都不太能看出那人的面相,只知道极贵,但是未来如何却不能多说,如果他真的妄图看清对方的造化,说不定真的会死。

这样的人,只会是人中的贵族,说他是刺客,绝对无法相信。

专诸也不觉得那人是刺客,但是在这样的时代,除非是刺客,又有谁会日日与刀剑为伍?就算是他,那也仅仅是豪侠,手上的茧子是绝对没有对方厚的。

而且他的茧子,是因为剔骨刀而生成的,但是对方,那绝对是只会握住凶器的手。

士人武士习剑,不为杀人,后者为自保,前者为风雅,秦人好剑,那也不可能日日操练。

专诸想,刚才走的那人,究竟是哪一种?

他想不出来。

只知道此人定非池中物。

叶孤城在漫无目的地行走。

他走得跌跌撞撞,脑中也是一团浆糊。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失态过,然而现在的他,也并不是平时的他。

从胸口传来的阵阵疼痛随着血液流淌向四肢百骸,全身上下都能感觉到火辣辣的疼痛。

他是死了,还是没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