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不止是不高兴, 连挺拔的脊背都开始有些不稳的背影,戚欢知道,自己又说错了。

一阵尴尬之后,戚欢小声狡辩:“我说错了什么你要告诉我呀, 我会改的嘛。”他其实已经有谱了。

很有可能,他叫错了男人的名字。

戚欢这才记起, 除了那次偶尔在岸边听到有人兴高采烈地说继承亚当斯二世王位的人肯定是尼古拉斯之外,他并没有在任何人身上听到过男人的名字。

再仔细想想,戚欢终于发现了问题。

那天说话人的装束明显是这个国家的平民,能让平民如此高兴登上王位的人, 肯定是外在表现极其英明的君主,可男人,就算他知道对方内秀,王国的子民却不知道啊。

所以, 只有一个解释,对方并不叫尼古拉斯。

想通了的戚欢只觉得一阵阵尴尬在两人之间蔓延,这个尴尬的源头,就是他刚才的那句话。

想想吧,要是他没有告诉对方名字,男人就兴冲冲,用邀功的方式说出了一个不知道是谁的名字,还说那就是他。

光想想戚欢就觉得鱼尾痒痒,想打人了。

不仅如此,戚欢刚刚还对着男人狡辩了一句。

他可真是个大猪蹄子。

背对着他的男人却慢腾腾地转过了身体。他面无表情,戚欢却从那双眼睛里看到了委屈与控诉。

“好吧,我认错。”戚欢两只手竖在头顶,像两只兔子耳朵,“我不该把你叫成其他人的名字。”

男人看他脑袋顶上颓丧地垂下去的“兔子耳朵”,却执拗起来:“我叫什么?”

戚欢嘴角抽搐,两只手彻底垂下来,兔子耳朵阵亡。

他哪里知道男人是谁啊,早知道这样来之前就得把男人家祖宗十八代的名字全都记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