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被血污浓稠覆盖的地方, 都是青紫发黑的痕迹。

其中大多数是深得可以见到骨头的伤口拖延太久不去治愈的样子, 但是,还有大概是某个占有欲极强的男人在这些地方留下的咬痕。

是咬, 而不是吻。

不过这也算是事先就能够预料到的结果了。

毕竟, 无论是被留下痕迹的男人, 还是那个恶意地要留下这些私有印记的男人, 都更倾向于用近乎野兽互相撕咬的方式来进行这场抗衡。

践行赌约是践行赌约, 但是,有谁规定了输的那一个就必须收敛起凶兽的獠牙,乖乖地任人摆布了?

至少埃迪不是这样。

和吉尔伽美什的这场战斗无比畅快,破天荒地——这一千多年来第一次尽了全力,一丝余力都没能留下,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到达了极限。

但他输了,输得还很惨。所以他很不高兴, 也很不服气。

“混账王, 你不仅武力上长进了, 连阴险的程度也长进了不少啊。作弊, 再故意给我下套……很好,很好。我愿赌服输。”

嘴上说的是愿赌服输,可明显, 即使一只手和两条腿的筋都被斩断,另一只手被乖离剑钉在了地上,他的眼神还是在说——老子服个屁!

“阴险”的王不承认他的阴险,不过,倒是承认了赌约本质上的不公平。

“唔,生前的我输你些毫,成了英灵之后再与还是人类的你比斗,着实显得低了一筹。这一点,我必须承认。”

确实用了些许手段。

确实另有用心。

可这个“用心”,又是王可以毫无顾忌地坦荡直言的。

“我当然可以如你所愿,和恩奇都一样做你的‘挚友’,没有任何损失,似乎也比现在这样容易多了。”

嗯,如果没有那一瞬间的恍然明悟,如今的他们大概就是话中所说到的“挚友”了。

久别重逢,还是会像现在这样痛痛快快地打上一场。在两人都精疲力尽之后,笑着骂上对方两句,然后干脆利落地分别,之后兴许几百年几千年后,还能再见上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