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要说话,却见方炜对他隐晦的使了个眼色,方沫会意,转头看去,只见一个提着剑、牵着马、一身鹅黄色衣裙的绝色女子正站在路旁,脸红的如同火烧,目光直直的盯着方炜,却不上前,面露挣扎迟疑,一副强忍着才没有落荒而逃的模样。
方沫和方炜心意相通,几乎立刻就猜出了她的身份,正是前天傍晚在破庙里遇到的故人。前晚他和方炜怕有什么人闯了进去,在破庙的必经之路上轮流守了一夜,昨天早上遥遥看着她离开才继续上路,没想到才过了一天就在这里遇到了——当时她虽然神智不清,但多少有些印象,大约是怀疑上方炜了。
也难怪方炜会这幅模样,若是让这位姑娘给认出来,他们两个只是尴尬,但对方不仅尴尬,更是难堪……是以这种事,大家都烂在肚子里只当什么都没发生才最好。
他倒是很佩服这位姑娘的勇气,要换了是别的,就算认出来也会假装不知道,跑的越远越好吧!
“这位姑娘,”方沫看着她,眨眨眼,歉然道:“我哥哥吓到你了吗?”
“啊!啊?”黄裙姑娘受了惊吓似的回神,这才留意到原本背对着她的方沫,待看清他的模样,顿时又失神起来:这少年,怎么生的这般好看?
方沫自顾自的说下去,道:“姑娘不要怕,我哥哥他虽然……这里……”
他指指自己的头,没有讲话说明白,苦笑一声继续道:“但是他心地很好,不主动欺负他的话,他绝对不会乱打人的,你放心好了。”
又对方炜道:“快把舌头缩回去,吓到人家姑娘了——面现在已经不烫了,快点吃完我们还要赶路呢。”
方炜瓮声瓮气的应了一声,憨憨的将头埋在面碗里大吃起来。
方炜的“痴傻”让黄衫姑娘明显松了口气,看看放在地上的铁锅,和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问道:“你们不是本地人吧?”
这黄衫姑娘声音清越,语声爽朗,原本就是不拘小节的江湖儿女,恢复镇定后,举止言谈颇为爽利,令人心生好感。
方沫嗯了一声,随手一指道:“我们是从那边来的。本来家里有房子有地,日子过得还凑合,可这次朝廷征兵,十六岁以上的男丁都在征召之列……我也不是怕死,可是我一走,我哥哥怕是要被人欺负死了……没办法,只好带着他逃出来了。”
黄衫姑娘看看他指的方向,更松了口气,道:“这位小兄弟不要嫌我多嘴,你不去征兵是对的,何苦为了那昏君的一时兴起去卖命?只是出门在外,一举一动都要小心,外面什么样的坏人都有,不要以为身无余财就是安全的……到了人多的地方,你还是在脸上涂点东西,遮起来的好。”
方沫认真道了谢,目送她离开,方炜喝完最后一点面汤,嚷了声“舒服”,低声嘀咕道:“没见过这样的,救人的比被救的还怕见人。”
他自然不会在这件事上多说,又觍着脸道:“你的药可真灵,真的就不疼了……那个……吞下去的话……会怎么样?”
方沫转头,看傻子似的看着他,道:“吞下去就不管用了啊……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方炜一愣,只恨得牙痒痒:“臭小子,你给我等着!”
——
虽然走小路难免要风餐露宿,但是他们谁都没提转道官道的事。
官道上到处都是难民,百姓们以往逃难,还知道朝京都走,朝繁华城市走,那里有皇帝和大官,多少能发放些救济,可如今祸就来自京都,便连逃都不知道朝什么方向逃,只能闭着眼睛走到哪里是哪里。
走在官道上,难免就要目睹这些人间的绝望和惶恐,也会遭遇一些不开眼的人,仗着人多,看见有些油水可摸的人就上前勒索。这些人,宰了的话罪不至死,打一顿又没意思,而那些抱着你的腿哭的小姑娘和老太太,则比这些人还要令人无措。
两人既没有济世救民的本事,也没有视而不见的铁石心肠,只能做了懦夫,仗着有几下身手,专走没人的山路,来个眼不见为净,只偶尔在大些的城镇落个脚。
“听说中州刺史也反了,”方炜说起先前听来的传闻,道:“算起来,就我们知道的举了反旗的,就已经有五个势力了,这还不算还没正式开口的霍家堡。
“打仗打的是兵,是将,可更要打钱粮。各地已经举事的,和准备举事的,以及准备左右逢源的,都拼了命的囤积粮草,导致粮价一天一个样,只是苦了我们老百姓。这个季节原本家里就没什么存粮,如今有些城镇的粮价已经涨了快十倍了,还有价无市。
“青壮还好,闭着眼睛在征兵的地方报个名,战死也比饿死强,妇孺就可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