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暮警部消化后提出了一个疑点:“可早晨六点才会送来的报纸,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柴田太太可是晚上七点多才回来的。”
“七点多?”林宁重复了这个词,“七点五分是七点多,七点半也可以被称为七点多。”
目暮警部:“你是说?”
林宁:“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即让刑侦人员认为摆在餐桌上的那顿饭是早饭,而不是宵夜,柴田太太准备了两个混淆的手段。第一,是将当天的早报拜访在餐桌上;第二,就是让录制早上八点才会播放的录像带,在报警前都还没有被拿出来。这确实很好的混淆了刑侦人员的视线,即使是之后法医做鉴定,因为有刑侦人员提供的说辞,他们就会将被害人的被害时间缩短到八点到八点四十五。但是这两件事却都是可以不在约定俗成时间做的,像是录像带,这个只要提前延长预约时间就可以办到,而当天的早报并一定非要在早报即刻被送来后,就拿进屋,也可以有延迟时间,就如同七点‘多’这个词中的‘多’可以有数分钟的延迟。”
林宁顿了顿后接着道:“我想柴田太太回家的准确时间,是在吉川先生朝柴田家打电话的前几分钟。”
目暮警部瞪大眼睛:“这个又是怎么判断的?”可话又说回来,目暮警部如今是有那么点盲目相信林宁的推测了,就像是他从前很相信毛利小五郎一般。
林宁回道:“从被害人尸体的第一个发现人是吉川先生,而非柴田太太这一点判断出来的。”
目暮警部:“嗯?”
林宁看了眼微微低着头不言语的柴田恭子:“柴田太太告别送她回来的朋友后,先是将早报从信箱中拿出来,准备放到餐桌旁,再按照既定的计划报警,然而等到她进了家门后,却发现了意想不到的情况。”
这次目暮警部终于有话可说了:“你是说柴田先生没有躺在长廊上,而是凭借着意志爬到客厅这一件事?”
林宁却道:“不止。”
目暮警部:“??”
林宁过了片刻才反应过来:“我以为我先前就提过了。”
目暮警部:“啊?”
林宁只有回顾下前情:“是那张被害人和林原樱子的合照,我先前提及过这件事,推测那张照片是嫌疑人为了混淆视听放到他手中的。但是既然有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即使被害人从长廊上爬到了客厅中,也不至于会露出什么破绽,那柴田太太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呢?”
目暮警部不禁问:“为了什么?”
“为了被害人留下来的最后讯息,”林宁这次没再需要目暮警部做捧哏,就自己接着自己的话往下说:“被害人想凭借着生存意志,爬到客厅打求救电话,但是并没有来得及,因而他在临死前就脱下了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结婚戒指,把它紧紧攥到了右手中。辞别朋友回到家的柴田太太在意识到这一点后,自然不愿意让随后赶过来的刑侦人员发现这一点,于是她就将沾有血迹的戒指,从被害人的右手中拿了出来,想要给被害人戴回去。
然而此时距离被害人被谋杀时,已经过去了十二个小时左右,因而尸体早就僵硬了,柴田太太没有办法将婚戒给被害人戴回去,但她又不能让刑侦人员发现这一纰漏,于是就用胶布将被害人无名指戴婚戒的指节处粘了一圈胶布,又为了让这圈胶布不显眼,还另外在小指上缠上了一圈。
揭开这两圈胶布,就会发现在胶布下的痕迹是完全不同的,小指下的全都是已经干涩的血迹,但在无名指上因为先前婚戒的阻碍,会留下一圈较为浅的戒指痕迹。”
目暮警部示意刑侦人员,刑侦人员已经记录过这一发现了,便冲着着目暮警部点了点头。目暮警部转转转过来看林宁:“那照片?”
“哦,照片。”林宁接下来便指明道:“那是因为柴田太太为了掩饰右手被掰开拿出戒指后的不自然,就从书房中拿出了被害人和林原樱子的合照。这一合照原本是放在相框中的,柴田太太打破了相框,把照片拿出来,我想她选这张照片是借此误导她丈夫和林原樱子有私情,把警方的破案方向引向情杀上。只是这其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在情杀类案件中,女性凶手会倾向于把情感问题中的原罪,归结于同性别的另外一个女性身上;二来,柴田太太没有制造出翻找照片的痕迹,不过我想她原本是有时间制造痕迹的,只是没想到这时候吉川先生那通‘我马上下来’的电话打了进来,柴田太太就立刻紧张起来。”
“不过正是因为这通电话,让柴田太太意识到与其她来报警,还不如让马上就下来的吉川先生做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这样一来她就更不引人怀疑了。之后在目暮警部你们到来后,她在接受讯问时,说她是早晨五点出门的,晚上七点多回来的。这听起来很正常,她没有戴手表,并不会去特意记精准的时间,而你们打电话去向她的那位朋友求证时,你们会问‘你们到楼下时是不是七点多了’,那位朋友就会顺着你们的话说,同时在她的不在场证明完美的情况下,你们并不会特意追问到底是七点多少,这样一来就可以模糊过去。即使到以后测谎,也不会测出她是在说谎。”先前林宁就遇到过这种情况,她是说使用测谎仪测谎,放到这个例子中,柴田恭子如果说她确实是七点多回来的,那测谎仪便不会测出来,会判定她说得是真话,因为柴田恭子并没有说谎,她只是说得不够精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