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快的达成协议后,两个人作伴走在寻找食物的路上。
贫民窟里的小酒吧,对他们这样的小家伙态度寻常,在林笙摇了摇捏在手中的美元后。
食物很快端了上来,不用林笙招呼,小伙伴就扑上去狼吞虎咽起来。
林笙咽了口唾沫,吃了一口一眼看上去都看不出材质的食物,认证了一个真理:当你真正饿极了,再难吃的东西都成了人间美味。
骗人!
林笙含着眼泪把东西吃光,觉得力气渐渐回来了。侧头看看小伙伴,他已经在舔盘子了。注意到林笙的目光,小伙伴狠狠瞪过来。
林笙把自己的盘子推过去,“别客气。”
小伙伴:“……”
吃完东西,大家默契的什么都没有,各奔东西。林笙原路返回,准备回去毁尸灭迹。
不过遇到了拦路虎,林笙抬头看着眼前穿着廉价黑西装,带着黑超的大人,再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抬起头来,“欺负小孩子,你自豪吗?”
拦路虎:“……”被小孩子鄙夷了。
林笙和教父格雷·曼特纳的第一次会面很愉快,格雷·曼特纳那时候还只是那一片街区的地头蛇,林笙也还只是个七岁的小毛孩。
格雷·曼特纳是个很特别的地头蛇,他穿着整齐干净的西装裤和蓝衬衫,还带着细边眼镜,看起来更像是个精英,斯文禽兽的别称,而不是一个黑帮头头。
在征得林笙的同意——即林笙成为他的小果实——后,他一边招呼着手下把尸体拉出去喂狗,一边指着被敲晕的女人,笑着和蔼可亲的问林笙:“我有枪,可以借你哦。”
林笙看都没看那女人一眼,面瘫着一张稚嫩的脸说:“一命还一命,我们已经两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