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湛。”慕思思激动的被薛采握着手。

两人这样深情对视片刻,薛采感觉到了任务进度上涨了一大截。遂满足的道:“小傻瓜,你好好休息,我给你做饭去。”

桌子上还有早餐的脏碗,薛采将桌子上收拾了,去院子里打了水洗过碗之后才去做饭。

今天除了两只狼之外,还打到了一只野鸡。他将野鸡收拾了,放进罐子里,之后又把罐子放进灶洞里。这是村里的土法子,一些野鸡啊肉啊的放锅里一时半会炖不烂,还特别费柴。将特制的汤罐子放进灶洞里,这样锅里烧菜煮饭的时候就能顺便将罐子里的肉炖好了。

之后他炒了一荤一素两道菜,等饭煮好的时候野鸡汤已经炖好了。

慕思思这一天实在辛苦,香喷喷的饭菜上了桌,她不顾公主的形象大口大口的吃了两大碗饭,和薛采一起将桌子上的菜全都消灭干净了。饭后慕思思坐在门口看星星,叹气道:“这样吃下去,我会长胖的。”

正在洗碗的薛采道:“你胖了也漂亮。”

再也没有比这句话更慰贴的了……

慕思思只觉得浑身没有一处不舒坦的,也不知怎么回事,薛采说的每一句话都很合她的心意。她觉得当初的决定果然是正确的,在这里就算是干活干的浑身疼,也比嫁去北元幸福多了。

薛采洗完了碗,慕思思已经靠在门框上睡着了。他去厨房烧了热水,轻轻摇醒慕思思道:“热水给你弄好了,洗了再睡吧,会舒服点。”

身上脏的不行,慕思思也确实有点难以忍受。没有人伺候沐浴,她就自己动手,洗完之后发现洗澡好像也不是很难嘛。

慕思思睡了之后薛采没有急着睡觉,他趁着这个机会将狼肉狼皮处理了。虽然慕思思可能不会介意,但这种场面还是少让她见到的好。

圆圆的月亮高高的悬挂在天上,村子里的寂静得很,只有虫鸣蛙叫伴随着薛采。

生活充实日子过的倒也快,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这一个月里慕思思进步飞快,已经学会了洗衣服打水烧水洗碗扫地,就是做饭上没什么天赋。村子里的人也都知道他们家事男人做饭,女人们都羡慕的不得了。捕猎一天回来还会给媳妇儿做饭吃,这是什么绝世好男人?

因为村子里的女人们念叨多了,导致村子里的男人对薛采都有种诡异的敌视感。一面非常佩服他的身手,一面看见他那张俊俏的脸蛋就会不爽。

不过不管心里怎么嘀咕,一见面大家就都是好兄弟了。

这一个月里薛采积攒了不少动物的毛皮和一些城里受欢迎的野味,他借了狗剩家的驴车,打算进城将东西都卖了。狗剩就劝他,说村里隔一段时间就会有货郎进村收购山货,贩卖一些盐布之类的生活必需品,让他不要进城那么麻烦。

薛采表示知道了,但还是要进城。家里缺的东西比较多,还是进城买更方便齐全一点。

在慕思思的目送中,薛采赶着驴车进了城。他此时已经是一副地道的猎户装扮了,古代又没有照片,除非碰见以前的熟人,否则不太可能会将他认出来。他逛了几家皮货店,选了一家最厚道的将皮货卖了。

又去酒楼将野味都卖了,之后揣着钱,赶着空空的驴车去购买物品。

一路上看见有好几拨人背着行囊往城外走,薛采给慕思思买胭脂的时候特意问了掌柜,掌柜叹了口气道:“打仗了,去北元和亲的公主跑了。咱们这儿靠近两国交界,一旦打凶了,肯定会波及到这儿。那些在外地有亲戚的,都拖家带口的投奔亲戚去了。”

薛采眉头微蹙,掌柜的提醒道:“虽说仗很难打到你们山里去,但是城里遭了秧你们平时要用的油盐粮食就没地儿买了,还是提前做准备吧。”

薛采道了谢,拿了胭脂水粉走了。路过粮店的时候买了不少米面,回去的路上他心里轻松不起来。这事儿最好是瞒着慕思思,要是让慕思思知道因为她逃跑而发生了战争,她心里肯定会不好受。可是纸终究包不住火,万一她知道后选择了放弃现在的生活继续和亲,那和原主所经历的又有何不同呢?

驴车慢吞吞的到了村口,远远的就见一位佳人站在村口的那棵榕树下。靠近之后慕思思见果然是薛采,高兴的扑了过来,“你回来啦!”

薛采:“嗯。”

“辛苦了。”慕思思挽着薛采的手道:“回去吧,我准备好了晚饭。”

薛采有些意外,“你会做饭了?”

慕思思面露羞愧之色,“我让刘大嫂帮忙做的。”

薛采笑了一下,慕思思道:“不过你放心,我早晚会学会做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