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哮天犬的尾巴都甩起来了。
狗大爷自然是无肉不欢,谭昭带着黑狗子找了家羊肉馆吃羊肉煲,炖得酥烂的羊肉几乎已经脱骨,不过对于狗子而言,骨头和肉它们都要。
一人一狗干掉了满满一大盆羊肉,吃货的交流就是这么简单。
“要回去找你家主人吗?”
“汪汪!”
谭昭现在是个正儿八经的无业游民,除了每日里抽出三个时辰修炼灵力,他多数时候就在街上瞎溜达,也会帮些忙,至于做什么营生,有过开药店这种惨痛的经历,还是算了。
缺钱了上山挖人参,有钱吃遍确州城,多好啊。
只不过这一日等到晚间,都没等到人,谭昭想了想,在黑狗子走丢的地方贴了张“失狗招领”,就领着黑狗子回竹舍了。
当然,“失狗招领”是找人写的,他可不识字哩。
哮天犬摇着小尾巴,心里思忖着,主人说这个凡人有异,让它盯人,这一天下来,它也没看出什么异常来啊。
它在空气中嗅了嗅凡人的味道,除了气息纯正些,就是普通凡人的味道啊。
但主人的话是不会错的,哮天犬相信主人的话,多过自己的狗鼻子。
反正有吃有喝,这么舒坦的活可不多的。
“狗哥,啥事儿这么开心啊,等回去,给你介绍一个新朋友……”谭昭刚在街边买了新鲜的甜果子,估摸着这会儿睡神小祖宗也该醒了。
啥新朋友?
哮天犬一路好奇着,就到了竹舍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