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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岭南抬手摸了摸沈关砚的眼睛,“要换季了,周六日去商场买几件衣服。”

见傅岭南终于不像之前那么忙了,沈关砚的唇松了一角,点了点头。

姜元洵真的从沈关砚的生活彻底淡去,消失的无影无踪。

周六上午, 傅岭南开车带沈关砚去四象广场去买秋冬衣服。

挑完衣服, 沈关砚跟傅岭南去了一家闽南菜馆吃糯米鸡,没想到遇见同样来吃饭的林项宜。

林项宜带着林佑南, 旁边还有一个气质出众的漂亮女孩。

“沈关砚!”林佑南是第一个看见沈关砚的,甩开林项宜的手跑了过来。

林项宜侧目, 视线在沈关砚身上落了几秒, 然后去看傅岭南。

餐馆给傅岭南留好了包厢,五个人坐一起吃了顿午饭。

林佑南挨着沈关砚, 要沈关砚给他夹糯米鸡, 但不要糯米,他只吃鸡肉。

傅岭南口味也是如此, 吃米饭就只吃米饭,不怎么喜欢汤汁混到一起,也不喜欢在米饭里加其他料。

糯米炖得软烂入味,还有一点荷叶的清香,以及鸡肉味。

沈关砚喜欢吃米,把鸡肉分给傅岭南跟林佑南。

抢食是刻在林佑南基因里的,尤其是跟傅岭南抢,他盯着沈关砚一直往自己盘子扒拉。

孟如清看到后笑了,拿公筷夹了一块鸡肉给林佑南,“给你。”

林佑南挪了挪餐盘,没有要。

孟如清也不尴尬,口气颇为熟稔,“两年不见,你这小家伙脾气越来越不好了。”

林项宜看了林佑南一眼,对孟如清说,“别理他,他一直是这个毛病。”

林佑南领地意识很强,看到喜欢的就会占为己有。

能让他用抢的,那这个‘东西’一定不仅是自己喜欢,还可能跟傅岭南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