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找到酒吧的一位清洁工,询问得知一年前酒吧的清洁工作由外包公司负责,并不属于酒吧自聘用。
种种迹象令他感到匪夷所思,而方雨事发的酒吧并未有人员大变动现象。
那时的他未能想明白,直到几年后,进入报社工作的舍友向他透露当年那家酒吧遭突击检查的真相,他才得以窥见那晚惨案的万分之一凶险。
“报社的前辈说,那晚他们也接到爆料,酒吧发生命案,有同事恰巧在附近就过去了一趟,派出所的人说这是他们策划很久的行动,没成果不说还闹了命案。”
“爆料的是酒吧员工,说得忒可怕了,说他们酒吧有个陪酒的估计遭到了虐待,满身血痕逃出包厢,在地上爬,求别人救他。”
“你说这事那么大,那晚我们怎么没听见声音?”
良久,陆与闻才发出声音:“那个人,还活着吗?”
“当然死了啊,身上全是溃烂的伤口,据说都是鞭伤,逃出包厢没多久就死了。”
听完舍友说的这桩惨案,那天后来,陆与闻到方雨的墓前站了很久,一直无话。
那时候他便知道,这世上有些伤痛是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减轻的,愈痛偏愈要去想,方雨在死前经历了什么,尽管这是他曾反复向警察和事发酒吧的员工确认过的。
他们说方雨只是喝了很多酒,没有遭到不好的对待,衣着也是完整的。
言下之意是方雨没遭什么罪就走了。
可是他无法验证的一件事是,人死的那一刻,会没有痛苦吗?
没有人能给他一个准确的答复,于是当他听闻他人相似的经历,总忍不住寒心。在方雨离开他的一千多天里,他生命中那彻头彻尾的寒从未消失。
十八岁的陆与闻对未来的一切尚不知晓,他回到宿舍,刚放下背包便接到导演的电话,导演问他想不想知道究竟是个怎样的故事,想的话留邮箱,可以把剧本发给他看。
抱着看一看当打发时间的念头,陆与闻报上自己的邮箱号,随后打开宿舍唯一一台电脑,登录邮箱,点开新邮件。
他把剧本文档下载下来,刚双击打开,剧本封面的字狠狠撞疼了他的眼睛:
一生一次的初恋。
上了大学,闲暇时间太多,他开始大量观影。母亲喜欢听山口百惠的歌,受影响他也接触不少日音日影。
他看了很多电影,题材以爱情片为多,也听了很多流行或不流行的歌,不管歌词再情意绵绵,歌手再情真意切,他总是很难有所感悟,更别提有共鸣。
喜欢是什么感觉?
字典里喜欢的释义是愉快、高兴,对人或对事物有好感,网上告诉他喜欢包含欣赏、仰慕、钦佩、倾心爱慕、爱、崇拜。
每一个词他都能理解,他时常感到愉快、高兴,也欣赏崇拜过很多人,但那是喜欢吗?
陆与闻咂了咂嘴,心想字典和网上的信息还是不够准确,对很多人都会产生的感情,怎么能是喜欢?
在他看来,喜欢至少要独一无二,一定有某一种情感是他在别人那感受不到,只有面对特定的人才会产生的,这样才能叫喜欢。
作者有话说:
方雨出事的酒吧b是另一个,这章说的是陆与闻走投无路去他们相遇的酒吧a查,至于为什么这一章说得挺清楚了^^
36章提到酒吧a门口的警车,他们相遇的这一晚那家酒吧a出了事,隔天陆与闻就看到了新闻。可能有点乱所以我在这里提一下。
另外要说明的是,现在写的是他俩十八岁的事,推算应该是2005年,所以他们俩才一直发短信。
喜欢的释义来源于百度百科
第39章 我们可以开始聊天了
吃过晚饭,陆与闻窝在书桌前看剧本,舍友们网吧包夜去了,正好留给他不被打扰专心阅读的空间。从晚上八点到十点,整整两个小时,他都端坐在电脑前,只有手指不停滑动鼠标滚轮。
十点刚过他立马去洗了个澡,洗完回来便有些心猿意马,无法再集中注意力到剧本上,时不时会拿起手机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