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陆与闻又答应和他接吻了,是不是意味着他还有希望,他的路没有彻底堵死。
方雨喉咙溢出一声呻吟,吻过于激烈,口水来不及吞咽,他着急去勾缠陆与闻的舌头,可又舍不得流下来的口水,都是他的,他什么都不让。
太想要了,骤然拥有的喜悦与由此而生的贪心,让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是陆与闻把他从两难的境地解救出来,陆与闻喘息未定,捏着他的后颈,好一会儿才道:“不急,慢慢来。”
方雨几乎要呜咽出声,他的眼角盈着泪花,“没时间了,你坏,谁让你只给我十分钟。”
“亲我,快亲亲我。”方雨竭力送上他的唇,翕动的双唇如同在沙漠里见到绿洲,渴盼珍贵的水源。
陆与闻被方雨可怜巴巴的模样磨得心很酸,他反省是他的错,他不该这么逼方雨,他补偿性地亲亲方雨的唇,“慢一点,但可以亲久一点。”
“真的吗?”
“嗯,我不太会舌吻,你教教我。”
陆与闻伸舌在方雨唇上舔了一下,方雨眼里含着雀跃,伸出羞怯的舌头,两根舌头稍一触碰,方雨立即兴奋地搂着他的脖子,将舌头喂进他嘴里。
吃了许多陆与闻的口水,方雨最终坐在陆与闻腿上,此时他们正在床上坐着,吻结束了,陆与闻捋着方雨的头发,看他一口一口吃自己带回来的包子。
方雨问:“怎么想到带包子给我吃。”
“你午饭吃很少,”陆与闻轻笑,“知道你会饿,下次不许这样了,好吃吗?”
方雨一脸天真的笑,给他看包子的馅料,“豆沙馅的,要尝尝吗?”
陆与闻一口咬了半个,方雨吃掉剩下一小半,再掰开一个包子,芝麻馅的,他喂陆与闻吃完,他对给陆与闻喂食向来有莫大的兴趣。
“你吃,别喂我了。”
“我吃饱了,我吃了很多你的口水。”方雨不知害臊,陆与闻听了倒耳热,刮刮方雨的鼻子,“羞不羞?”
方雨没接话,懵懵懂懂地笑,害羞换不来他想要的,倘若不是他主动,他和陆与闻未必有今天的光景。
假如真能心想事成,再丢弃羞耻和脸皮他也是愿意的。
他面向陆与闻,笑容纯真,提的却还是那个要求,“你再亲亲我,吃我的舌头,我还要你亲。”
陆与闻很苦恼,情动的方雨犹如换了个人,粘缠得令他招架不住。
他钳住方雨的下巴,问:“怎么那么爱撒娇?刚认识你不这样啊?”
“我不会对别人这样,我只跟你撒娇,”方雨像猫似的舔陆与闻的下巴,“只有你对我好。”
陆与闻深吸一口气,道:“你别动,我来。”
如果让方雨主导又是一场祸事,不过接吻而已,他也可以。
他先是在方雨额头亲了亲,方雨乖乖地不动了,眼睛藏着欣喜,嘴唇随后落到方雨的脸颊,软软嫩嫩的,有他钟爱的气味。
在亲上方雨的唇之前,陆与闻认真地想了一遍,他喜欢方雨吗?
他想应该是喜欢的,方雨长得好看,演技好,人也好,很照顾他,相处起来很熨帖,认识以来他们没吵过嘴,更别说闹矛盾。
但凡是个人,都或多或少有让他感到不舒心的地方,但方雨没有。方雨从头到脚都很合他心意,即使有时会捣蛋,也黏人了些,可平心而论那算不上缺点。
他喜欢和方雨待在一块,那么,这就是喜欢了吗?
他也喜欢风,喜欢雨,喜欢温和的太阳,喜欢猫猫狗狗,剧组的大黄狗除外。他还喜欢带香味的物品,小时候喜欢过毛茸茸的玩偶,这些喜欢和对方雨的喜欢有区别吗?
要到哪种程度的喜欢才能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