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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手比划了个割喉的手势,小声道:“等大佬们解决了他们,岂止咱们小区,整个太平区都得我们说了算!”

谁不喜欢称霸的感觉?

陈雷几个兴奋道:“到时候就是咱们的好日子啦?”

郭剑云踌躇满志,“那是自然。时势造英雄啊,乱世对英雄来说往往都是机遇!”

几个人立刻捧他的臭脚,一通刘邦朱元璋的吹捧。

郭剑云笑了笑,“不,我出身可比刘邦朱元璋强得多,我们老郭家可是老朱家的岳父呢。哈哈。”

几个不懂历史没什么文化的立刻吹捧得更起劲。

大男人谁不想建功立业?

做梦都想恢复封建帝制好吧。

此时华美超市内正上演一出杀人取乐的游戏,一个小黄人儿端着弓/弩,如志得意满的猎人般戏耍脚下的猎物。

一个白净俊秀的男生趴在地上,艰难地向出口爬动。

他小腿插着一支弩箭,鲜血流了一地,手臂的伤口也一直在流血,嘴巴磕破了,猩红的血顺着嘴角流下来,拼命扒地的手指也磨出血来,他却浑然不觉,不肯认命放弃,非要拼命地向出口爬行。

他叫傅臻,是一名网红旅游加探店主播,到处睡酒店、找吃的,结果来到a城的当天凌晨就遭遇怪物降临。

幸亏他当时带了一兜子零食入住酒店,否则就惨大发了!

末日来临后的第二天他觉醒了异能眼,可以分辨身边异能者和丧尸的强弱。

虽然不能用来战斗,却能让他抱对大腿!

他虽然已经22岁,但是生得白净俊美,一双水润的大眼奶萌清亮,很容易博取别人的好感,粉丝们就是这么沦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