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执用茕独散人的笔名写东西的时候很大胆,用自己真名写东西,就很小心了。
所以这个故事,他做了一些小改动,让它不至于犯忌讳。
但故事的核心没变,这故事……就是很爽!
沈芝兰看得入了迷,看完意犹未尽:“这故事写得好!”相比于《逃荒录》,还是这故事让人看了开心。
“沈家书坊可愿意印这书?”张巡抚问。
沈芝兰毫不犹豫:“当然可以!”
黎青执曾经写了一些苟同知和张巡抚的故事,这件事沈芝兰也是知道的,他还知道黎青执写的书被编成戏文,在禾兴府广为流传。
现在黎青执又写了书……印刷出来肯定有人买。
“这稿费……”张巡抚看向沈芝兰。
黎青执的稿费,肯定比不上茕独散人。
但黎青执的字这般好,给少了也不合适?
单这原稿,恐怕就值不少钱!
沈芝兰道:“大人,千字五两银子,您看如何?”
“好!”张巡抚一口答应。
沈芝兰又道:“张大人,这书印出来售卖,肯定要打着黎秀才的名号,我想对外说这是黎秀才给他儿女写的书,可否?”
黎青执得了个小三元,在江安省风头正盛,这时候若是出来一本书,说是黎青执写来给自己子女看的,肯定有很多人买!
这书里的故事,本就颇有哲理。
比如《乌鸦喝水》,他就觉得很适合给孩子看。
“可以。”张巡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