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苟英说个不停:“黎哥,我觉得常哥绝对是崇城县厨艺最好的人,他做的菜太好吃了,我长这么大,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黎青执也觉得常瞻厨艺很好。
不过苟英有这样的感觉,应该是因为辣椒……苟英特别喜欢吃放了辣椒的菜。
当然他也喜欢。
两人到金叶绣坊的时候,绣坊的人正准备吃饭。
常瞻今天做了好几个菜,苟英最喜欢的,是放了辣椒粉的豇豆炒肉,他端起盘子往自己碗里拨了一些,然后就开始大口扒饭。
等他们吃完,就一起往新码头那边走。
苟英每天都去李秀才那边读书,跟黎大毛他们很熟悉,黎大毛问苟英:“苟叔叔,你有零花钱吗?”
苟英道:“大毛啊,你直接喊我叔叔就行了,别叫苟叔叔。”
苟英不喜欢他爹的原因之一,就是他爹的姓氏不好听。
苟叔叔……听着像是狗叔叔!
“那叔叔你有零花钱吗?”
“什么是零花钱?”
“就是爹娘给的,可以随便花的钱!”
苟英道:“我爹娘不给我钱,但我有可以随便花的钱。”
“你有多少?你知道吗?我爹今天给了我十文!”黎大毛有点自豪,对他们这样的小孩子来说,十文钱真的很多!
苟英:“……我有一百文!”其实吧,他来崇城县之前,他祖父给了他一百两……
这还不算他祖父祖母以前给他的钱,他手上光是金花生就有十几个。
“好多啊!苟……叔叔你真厉害!”黎大毛崇拜地看着苟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