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周廷兰奔走的时候,无涯堂发行了武侠主题的系列文艺作品,利用报刊吹风造势,等到时机成熟,便宣布举办一场武术竞技大赛。
与上一次局限于地方的选秀比赛不同,这一次,武术大赛的消息随着小报、沿着邮政网络传遍了大江南北,将是一场全国性的盛会。
为了规避风险,这比赛写作“大周民间综合格斗大赛”,不为逞凶斗狠,亦不为惩恶扬善,更没有武侠小说里襄阳城中英雄宴那样伟大而沉重的目的,单纯就只是老百姓之间的论武竞技。
为了获得关注,从中“小”赚一笔,浣川玩了些花样,在宣传的时候把比赛渲染成“英雄大会”,各种报道、采访、打榜投票环节比选秀只多不少,在训练有素的职业粉丝的刻意引导下,仅从参赛方的口袋里就能掏出不少银钱,这会儿还没有肖像权的说法,卖周边产品的收入就更不用说了。
周廷兰等人同意浣川这样做,赚钱倒在其次,最主要的考量是,把严肃的问题娱乐化,能减少朝廷的疑虑。
再来,舞台越大,在台上的人地位越高,行事就不得不收敛,即便再怎么不把律法放在眼里,也不得不讲江湖规矩。
这样的比赛,江湖势力为什么愿意参与?
轻云觉得是因为名,出来混的人就是想要出人头地名扬四海,许多大侠就是靠着名气混饭吃的,他们喜欢做能出名的事,也不得不做,一旦别人的名望高过了他们,他们说的话可就不作数了。
浣川觉得是因为利益足够大,许多门派、侠客原本就以押镖为主业,自然知道做物流能赚得更多。就像周不渡从前说过的,把蛋糕做大了,一小块就是一大块。
规矩虽是约束,却也是保障,往后若有谁敢背信弃义,那么,其他人自然师出有名,他们估计还巴不得有人不守规矩呢,大家才好名正言顺地瓜分了人家的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