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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方却偏过头,毫无血色的唇瓣抿的死死的。

“你不愿喝,可是嫌弃我熬的不好?”林十安的声音故意放的很轻。

易和钊在听到‘我熬的’这三个字时,眼帘颤动了一下,可很快就又没了反应。

“我尝过了,味道还可以。”勺中的粥已经凉了,他放回碗里又重新舀了一勺,再次递了过去,“就喝三口,听话。”

“主帅,让我走吧。”说出这句话的易和钊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求你了。”

林十安看着她,调侃着道:“你可是我手底下最得力的副将,临阵脱逃,可是要被军法处置的。”

“我是女儿身,私自入营,也要被罚五十军棍。”

三十棍就能将人打成残废,五十棍几乎就是活活打死了。

“那是东凌的军法,这是我的军营,我说了算。”

林十安不厌其烦的一次一次的将勺子递到他的嘴边,就在一碗米粥就要凉透时,易和钊终于张嘴吃下了第一口。

“我们相处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钊字一听就是男子的名字,易和钊必然不是她的真名。

“和溪,易和溪,阿钊是我弟弟。”

当年荆国大军火烧冶克城,他们姐弟俩正是在那次被林擎烈从大火中救了出来。

后来,弟弟死了,她存活在这世上的唯一念想,就是报恩。

她知道军营不会让她一个女子入营,正好她的嗓子也在被烟尘熏坏了,于是她就顶替了弟弟的身份,从火头军开始做起。

每个夜晚易和溪都趁众人入睡,无数次的练习劈砍和射箭,只为了有朝一日能还林擎烈的救命之恩。

可没想到,她还没来得及报恩,林擎烈就重伤去世了,所以她只能跟着林十安,等有朝一日在这战场上替他死了,也算还了大将军的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