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沈浔破罐子破摔道,“我字丑,只能写到这个水准了,你将就着看吧。”
“不丑,明明很好看。”
“你在商业吹捧吧,我才不信。”
孟远岑将字条捻起握在手心,底下是一支纯黑的钢笔,他的指尖颤了颤,将钢笔从凹槽里取出,笔帽上有一行烫金色的英文,孟远岑用指腹抹过,同时低声念道:“right?”
沈浔点头,“嗯。”
孟远岑沉默半晌,才再次开口,“怎么想到选这个牌子的?”
沈浔想了想道:“可能因为品牌概念里说,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一支钢笔,这听起来好像很浪漫?”
孟远岑攥紧了手里的钢笔,他艰涩地问道:“……你不是对浪漫过敏吗?”
“刚刚治好的,”见对方一副不明所以的表情,沈浔解释说,“因为被你拉去坐了摩天轮。”
孟远岑垂眸将钢笔放回礼盒,指尖用力,笔身被按进凹槽里,发出“啪”的一声清响,回荡在空旷的大厅。
然后他抬起头说:“沈浔,我们在一起吧。”
第三十七章 “树洞。”
傍晚六点的桦沣市,亮起千家万家的灯火。
太阳没入地平线里,夜幕和气温一同下沉,刚从车里出来,脱离暖气的包围,沈浔顿时感觉到了寒意,缩着脖子耸起肩膀减少散热面积,才走几步路,被孟远岑牵住左手,顺势揣到大衣口袋里,十指相扣。
周围充斥着震耳欲聋的车辆鸣笛声,孟远岑也不嫌吵,扯着嗓子和沈浔对话,后者也配合地拔高音量回答,就这么一句两句地聊着,说出的话变成一团白气,喷上对方的脸颊,他们慢悠悠地散到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