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给事中具备了人事监督、纪委和业务部门的权利等的权利,非同小可!
监察御史属于都察院,最高位置是左都御史,可与六部尚书同起同坐,负责监察各级官员的违法行为,还参与对官员经济政策的审核,
大部分的科道官员的官阶基本上不高,只等于地方上的七品县令,这是朝廷以小制大的一种措施,但不要小瞧他们,号称手握天宪,动辄地动山摇!
能够让这些品级不高的科道官员活跃起来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风闻奏事”体制,告人不用负责任,干嘛不告呢?
北宋自太祖开始留下不杀文官的祖训,基本为后代遵循,还有一个潜规则,那就是科道官员轻易不能杀,不可动,否则,你是不是心虚了,你怕什么?!
明朝自太祖立鼎,起初科道官员尚能积极完成其职责,但到了前明中期,吏治败坏,朝臣们结党营私,先后掀起一波波激烈的斗争。掌握谏言、参劾大权的科道官员常常成为党争拉拢的对象,以实现党同伐异、攻击政敌的目的。这种以敌人之是为非、以敌人之非为是的作风,很明显会让皇帝真伪莫辨,让政治信息失真、失灵,上下壅蔽的现象就会危害朝廷的统治。
科道官员的行政职能、职业操守都发生了质的变化,
所以在马士英所治的《前明国史》中明确地指出:明亡于党争!
现在的皇帝还是姓朱,将来皇帝还是姓朱,不可能自家人打自家人的脸面,把责任推到奸臣的头上,从而摘出皇帝,干干净净。
既有奸党,那么从属于奸党的科道官员充当了马前卒,经常成为党争的急先锋,其破坏力不容小觑。
新明既立,颜常武来了个一刀切,将“风闻奏事”给收了回来,科道官员还存在,但没有那种告人不负责任的权利。
他是海贼行强权,文官们虽有不满,但无人敢反他。
如此一来,科道官员的权利大缩水,带来了业务官员如六部官员、地方官员的威权上升,官员贪赃枉法,凭势欺人的事件渐多,民间怨气有所抬头,而执政的监国公主魄力不足,对于这样的情形控制不力,渐渐力不从心。
比方说,新明十年七月,兵部准备派遣兵部郎中赵新华前往北海,料理凯旋官兵夫船事务,朱真真接报后专门发布上谕,嘱咐这些人不要借机勒索地方、欺压百姓,尤其告诫朝廷官员不要和地方官员沆瀣一气。
然而她也知道虽然三令五申要严惩不贷,可苦于无人举报弹劾,有法难施。
御史本来应该对这种事上奏,可是问题在于“此等事,科道虽有风闻,因无实据,未便题参。地方督抚,又以官兵劳苦,不想得罪朝廷官员,不行劾奏,以致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