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校听后颇为赞同,道:“有理!爱卿可试着这样做,在律法之外,立一些不涉及大错的道德规矩,并确定触犯者当受何惩罚,因只是触犯道德,而不算犯罪,故就不必治以腰斩、斩立决、流放等刑,而当只处以罚款、拘禁、劳改、笞打等刑罚。”
“是!”
刘鸿训回道。
朱燮元和温体仁听后心里不由得一紧,并瞅了刘鸿训一眼。
在两人看来,天子让刘鸿训这样做,无疑给首辅多加了一项权力,那就是以道德建设的名义立一些规矩的权力。
两人都能猜到,以后在刘鸿训为首辅的大明社会,食利者的日子将会更加难过。
只怕不只是不能为人上人的问题。
可能一些有名望的公众人物,会因为私德不彰而受到更严厉的管束,甚至不如平民自由!
以致于,许多食利者,将会,不得不因为一些道德上的规矩的约束,而保持谦卑、而不敢轻废承诺。
自然,像眼下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后所产生的以次充好、为利而诋毁历史英雄、为利抛弃糟糠之妻等行为,只怕都得被管起来。
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因未犯罪不能加以制裁,以致于,在这大变革的时代,在产生繁荣经济的同时,不能对同时产生的弊病加以遏制。
当然,毋庸置疑的是,这样做的话,会很得罪人。
毕竟,以往士大夫们也就要求一下皇帝以身作则、注意言行、约束自己,现在你刘鸿训倒好,竟要求天下士大夫也如此,这不是难为人吗。
“仆奉皇命定天下德约,故而决定暂拟一下几条规矩,而先令天下士大夫遵守,而为四民表率,进而促进文明。”
刘鸿训因此在接下来的所主持的道德建设的廷议上说了起来,且道:“第一条:限制士绅纳妾,以遏淫逸之风,而利汉人数量增加,据本官所知,不少士大夫,即便年至耄耋,也是左一个小老婆右一个小老婆的收,如此作为,家风焉能不败,士风焉能不颓?!”
说着,刘鸿训就道:“毕公曾有提升汉人女性之地位之提议,以全汉人无论男女皆为贵之论,如今却未因此论,而有何新政出来,无非还是严格执行陛下早就定的禁止缠足令与禁止弃婴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