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尚书与李家庄子签订协议,把朝廷的土地拿出来,跟李家庄子一起做买卖。
赚到钱后,两边一家一半,户部出地,李家庄子出钱。
商议好之后,李家庄子开始寻找其他人往外租建好的商铺。
永穆公主花钱全给租了,要求冬天的时候商铺提供供暖,如果达不到文契上的要求,商铺要赔偿永穆公主。
由于操作问题,商铺管理出现思虑不周的情况,就没达到要求,一下子把租金都差点全赔进去。
李家庄子就把办事不利的人给赶走了,又提高十倍的工钱新招一批人。
这批人是旬信的招集的,他们过来接替原来的人。
继续完善供暖的事情,从小兰的铁匠坊和煤炭供应的地方购买材料。
本来需要一千套的东西,为了保证永穆公主那边文契的稳定,必须多增加随时替换的东西。
于是就买了三千套,后来发现有更好的供暖思路,重新跟小兰的地方订购东西。
之前买的东西就多余了,为了及时获得能用的钱,低价卖给秦村正的作坊。
即便这样,钱还是不够,只好跟宋德的金银铺子借钱。
由于钱借得不够及时,欠了小兰的货物钱,小兰要求把印子钱交了。
继续借钱,给完印子钱,东西拿过来改造。
永穆公主因为没做好买卖,第二年就不租了。
这个时候李家庄子的商铺不但没有赚钱,还欠了一屁股饥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