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最先吸引他的是的一双美眸,然后是他的一些幼稚举动,他见过的美人多不胜数,光靠容颜上的美,是吸引不了他的,再后来,他得知他是后,才真正的对他上了心。

这是他第一次谈恋爱,最初的时候他只知道,他并不反感跟在一起生活,却不知,那其实是一见钟情。

“以你的身份地位实力,想要多少美人还不是垂手可得,为什么偏偏看中了我?”眸光沉淀地看着墨凌霄,他为什么会看中了一个不男不女的怪物?

“美人有千千万万,但只有一个!”墨凌霄温声笑道,眸底神色却是难得一见的凝重和认真。

美人虽多,但真正能吸引他,让他爱不可失的人,却唯有

听到墨凌霄的温情告白,心下一阵暖和,但他想要的答案,还是没有得出,只好继续问道,“那你,为什么会喜欢上我?”

“喜欢就是喜欢,爱了就是爱了,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啊?”墨凌霄伸手摸了摸柔顺的长发,轻笑道。

蹙眉,显然是对这个答案感到不满意。

“我曾听父君说过,情其实是一种看不见也摸不着的东西,它无形无色,但它却是世间最可贵,最美好的东西。”墨凌霄淡笑,反问道,“那我问你,你又为什么会爱上我?”

顿然一愣,他是什么时候爱上墨凌霄的?

是啊,他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墨凌霄的,他自己也不知道。

最开始,他只是想要找一个寄托,对他来说,只不过是将杨莲亭换成了另外一个人而已!

可是后来,他是真的爱上墨凌霄了,还是爱到无可救药的那种,不能失去他。

这事,还真说不清楚呢!

第164章 :血魔门地牢

墨凌霄唇角扬起一抹温柔的浅弧,眸色璀璨,深深地凝视着东方不败,轻言启唇道,“爱了就爱了,又何必执着于什么时候爱上的呢,只须记住,你是我墨凌霄,唯一想要牵着手走过朝朝暮暮的人,也是我此生此世,最爱的人!”

东方不败嘴角勾起一抹满足喜悦的笑容,莞尔道,“得君如此,人生至幸!”

“那就把粥吃了吧!”墨凌霄微笑着重新端起装着粥的碗,舀起一勺,然后放到东方不败的嘴边。

东方不败眸中笑意盛逸,优雅轻缓张口,将勺子中的粥吞下肚子去。

很快,一碗粥就已经见底了,在床上稍作休息后,东方不败便起身穿戴好衣裳,而身体某处部位的异样在墨凌霄的灵气蕴养下,也已经恢复如初了。

整理好一切后,两人便出发前往血魔门,这次,依旧是墨凌霄带着东方不败直接瞬移到血魔门的驻地。

血魔门总部位于北边的黑阴山脉,还未靠近,就已经感觉到一阵阴森渗人的气息,普通的修炼者,估计没几人敢到这里来。

先不说这里是魔修门派血魔门的总部,高手如云,就那阴森森的气息,一般修炼者见了也是会绕道走的,也只有魔修,才会喜欢这种诡异的阴森氛围,毕竟这对他们修炼的功法有辅助之效。

整条黑阴山脉都被血魔门的人占据了,层山叠嶂,云雾缭绕,不时阴风阵阵吹过,隐隐间还能看到高处的房屋建筑。

两人来到血魔门总部后便立刻施了个隐身术,但由于地方太大,他们也没有地牢的明确位置,所以墨凌霄只好捉了一个血魔门弟子直接搜索记忆。

在得知了正确的地牢位置后,墨凌霄便将那个倒霉的血魔门弟子直接扔进了无间炼狱里,连杀都懒得动手杀。

根据那名血魔门弟子的记忆,墨凌霄和东方不败很快就找到了地牢所在处,守卫极其森严,里里外外都围着人,正如上官寒从凤清儿那里得来的消息,这些看守地牢的守卫,清一色全是魔族人。

魔族人的长相其实跟普通人并无什么差异,只是耳朵大了点,尖了点,还有眼睛是呈血红色的而已,人类该有的身体部位,他们还都是会有的。

“那些就是魔族人?”这是东方不败第一次见到魔族人,不禁有些惊讶,虽然魔族人的长相跟普通人看上去无异,但东方不败还是看出了一点不同的地方,那就是耳朵,至于那双血红的眼睛,他倒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因为墨凌霄的眼睛也不是黑色的,是那种像紫罗兰般的幽深紫色,漂亮极了。

当然,魔族人的血红眸子怎么能跟墨凌霄的紫眸相提并论。

墨凌霄的紫眸看了会让人迷醉沉沦,而魔族人的红眸,看了却会让人感到厌恶。

“嗯,他们的修为虽然只有渡劫中期巅峰,但实力却能与渡劫期大圆满之境巅峰相抗,也难怪修真界这些人提起魔族都会变脸,以修真界的实力来衡量,魔族的确是强大。”墨凌霄娓娓开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