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因后果由此明了。
晁子非平静地说:“身为一个男人,看到自己的小人鱼被人伤成这个样子,试问谁能忍受得了?但是,给小人鱼带来伤害的同样是一条人鱼,我清楚地知道不能出手。所以,我将那长鞭扔给了对方,只是因为当时我的内心太火大,太憋屈,我扔的力道大了一些,这才划伤了他的脸。但如果有人说我是故意打伤了孟不思,我绝不认同,身为元帅,我还不至于知法犯法。”
陪审席上的民众们纷纷点头。
在情理上,他们已经偏向了晁子非和李寻。
这时,孟不思跳起来喊道:“打了我就是打了我!难道还一定要分出个故意和无意吗?那下次其他人鱼被打,是不是只要说声‘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就能免罪了?”
法官虽然觉得孟不思的话很刺耳,但还是赞同地点头。
在法律上,晁子非的情况属于过失伤人,如果只是轻微伤,可以与受伤者庭外和解,但看孟不思的情况,估计是不愿意的。
但根据流程,法官还是问:“孟先生,您是否愿意庭外和解?”
“不愿意!”孟不思毫不犹豫地回答。
法官无奈看向晁子非,道:“晁元帅,您虽然是过失伤人,但仍需要负法律责任。您是否有异议?”
晁子非垂眼:“没有。”
“您是否要用军功抵罪?”
“不用。”晁子非摇头。
“好!”法官道:“暂时休庭,十分钟后,由审判长宣布判决。”
话音落下,法庭的大门轰然大开——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