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笙咽咽口水,反驳:“我什么时候怕了你?”
荆丛辙看着他,眼神足以说明一切。
曲笙不甘示弱地看回去。
少年时期没能解开的惑,只能留在过去,没办法再突兀开口得到谜底。
荆丛辙肯定不会告诉他那些淤痕从何处来,就像他那时也未曾跟荆家人说起自己喜欢的乐器从来不是小提琴,而是吉他。
两个人还在僵持,楼下传来响动,听到声音曲笙转过头,“荆叔叔好像回来了。”
荆丛辙起身,对曲笙说:“你可以继续待在这里。”
曲笙狐疑地看着他,“你是不是诈我?”
荆丛辙的脚步一顿,调转在曲笙面前,“我诈你什么?”
曲笙扬着头,从荆丛辙的角度看下去,标准的桃花眼,鼻尖挺翘,嘴唇薄厚适中,说话声音柔软……
但和小时候不一样了。
在荆丛辙的印象中曲笙是和家里那只拉布拉多犬一样的存在,闹腾的时候全家人都会注意到,安静的时候只有爷爷还记得。狗很乖,爷爷让做什么就做什么,曲笙也很乖,爷爷喜欢这个战友留下来的小孙子。
曲笙说:“荆叔叔回来,我不下去打声招呼,这合适吗?”
而现在他长大了。
在荆丛辙看来还是一副不聪明的样子,心思好猜,情绪都写在脸上,就因为如此才生动鲜活。
荆丛辙点点头,说:“那你跟我一起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