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晓雨也笑了:“看来你家少爷比我想的正常一点,太好了,还以为他已经没救了呢,哦,他现在在哪?”
帅哥管家看了一眼时间,缓缓道:“如果没有意外,这个点他应该泡在那个镶了二十五万颗钻石的24k纯金浴缸里,他说这能让他心情平静。”
“是一百万美金的那个浴缸吗?”顾晓雨问道。他以前来谢家参观的时候听说过。
管家沉重地点了点头。
顾晓雨内心的弹幕汹涌飘过之后,他面无表情地说道:“以前他没有这种臭毛病的,他在我家一平方米水泥毛坯并且热水器坏掉了的淋浴房里洗澡的时候,洗完出来的表情也很平静吗,还顺手帮我清理了下水道堵塞的头发。”
帅哥管家笑眯眯地说道:“可能人有钱之后,就会需要金钱的光芒治愈脆弱的身心吧,你看豌豆公主,二十层鸭绒垫下的豌豆都能硌得她睡不着觉。”
顾晓雨在心里吐槽,不,只是谢际明他少爷毛病多而已,看看人家司徒凛,同样是备胎女婿,但人家住得了小公寓当得了保镖,最喜欢喝的饮料是两块钱一瓶的矿泉水,其次是三块钱一罐的可乐,不干正事的时候穿衣品味非常之屌丝,青春期的时候还当过杀马特。
最常穿的一件衣服是顾晓雨送给他的t恤,路边三十块钱买的,上面印了司徒凛喜欢的一个黑人乐队的名字,他收到之后高高兴兴地穿上了。
于是一整个夏天,顾晓雨就看到他穿着那件t恤,脚上踩着一双二十块钱的人字拖来上课,全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三万块——因为他的皮夹值两万九千九百块,虽然当初顾晓雨本能地以为这个皮夹是从某个假货皮具城买来的百元货……
这一身装扮非常接地气,他们晚上去大学城旁边撸个串一点违和感都没有,所以当初顾晓雨是真没想到他的来历不寻常。
有一次司徒凛还说起过,他在国外上中学的时候,开的车还算不错——现在顾晓雨知道他这么说是谦虚了——竟然有妹子用口红在他的车窗上写了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