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怎麽养了这麽一个大脑缺根筋的小笨蛋!他那不叫善解人意,而叫自我保护啊。
傍晚待常笑出去打工後,宇文俊做了易容,昨晚那张面容大家都看到了,所以他便做了简单修整,反正普通人的模样看起来都差不多。
易完容,他拿了那支有子弹的手枪,坐计程车去郊外练习枪法,去育英孤儿院时他曾留意过郊外环境,出市不久有座山丘,那里僻静荒凉,鲜有人迹,正适合练枪。
对宇文俊来说,枪支虽然是现代化武器,但构造跟古代的暗器机关相似,区别只是更加精密而已,他在器械方面颇有天分,不过几个小时,手枪的用法技巧已让他摸得非常娴熟了。
宇文俊之所以对枪支感兴趣,不仅因为他曾吃过暗亏,更主要的是用枪不需要内力,他内力尚未完全恢复,用枪做事,自然就事半功倍,至於做什麽事,自然就是杀手了。
杀手这一行,从古到今都是很赚钱的行业,宇文俊却有种英雄末路的感觉,他堂堂凌霄宫宫主在这里居然沦落到做杀手,说来都拜那个该死的男人所赐。
临走时,宇文俊将远处一条迎风飞扬的柳枝挥枪击下,他深邃无波的眼瞳在暗夜里闪过冷光。
宇文珣,最後一颗子弹我会留给你!
宇文俊回到家,一进门就见常笑正蜷坐在沙发上一脸沮丧。
看样子是又被人炒了,这家老板看似挺沈得住气,居然雇了常笑一个月,前几天小家夥还在为此兴奋呢,没想到最後还是被炒。
宇文俊上前揉了下常笑的头发。
通常小动物心情差时,捋捋毛会让他们开心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