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主神不甘寂寞地插嘴,语调依旧平稳无波:“根据纯种保护法第十条,纯种在不违反法规的情况下拥有选择收养人的最高权利,纯种苏醒后的前十天由‘主神’指定临时收养人,十天后以纯种的意愿选择确立关系或重新选取对象。”
“所以?”居士轻叹:“你的意思是,你不能将他给我吗?”
“是的,不能。”主神偏过脸看向何聪:“必须以零号纯种的意愿优先。”
居士扯了扯及肩长发,神色委屈:“聪,小聪聪,你就选我吧,怎么样?”
何聪没有理会他的委屈,反而问:“我怎么称呼主神?该不能用第二人称直呼吧?”他没有傻的以为自己可以跟这个古怪的居士一样随意称呼一名神。
居士万般不愿意,仍旧回答:“其他人会叫他主神陛下,陛下,皇帝陛下的陛下。”
何聪轻点头,直冲依旧无表情的‘主神’:“陛下,我可以选择饲养人?”
“有误,是收养人。”主神平静地纠正错误后,继续平静地解惑:“是的,你拥有这个权利。”
“聪,让我养吧。”
居士干脆一把搂住何聪卖力蹭,这动作倒跟爱犬一族相似。可惜何聪不是狗,他卖力推开不断往他胸膛上蹭的脸,实在很怀疑这家伙平时揩油揩惯了才能够蹭得这样纯熟,何聪不喜欢过分亲密的肢体接触。
“陛下,我能指定碧翠当我的饲……收养人吗?”
“什么?!”居士惊讶地放开了何聪,歪着脑袋,一脸不敢置信。
“碧翠……”眨眼间主神便分析完碧翠的数据,直接回复:“植物系族长奉天的首席秘书碧翠,荷花基因,融合度60%,中阶贵族,无权领养纯种。”
“不是领养,是我要赖着他养我。”何聪指明重点:“有法律指明我不能强迫中阶贵族养我吗?”
“……没有。”主神公正回复:“请求成立,十天后可提出申请。”
“啊?!”居士满脸失望:“聪聪,你怎么这样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