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予还算不出来萧泽的过往与今后,但他想为萧泽祈愿,让萧泽不用遭受恼人的不公,最好永远都这么屌屌的。
算是那两本盲文书和这趟陪伴的谢礼吧。
萧泽结完账出来就见林予望着他发呆,眼神直不楞登,好像又开始装起了瞎子。走近掸掉烟灰,冲着那张干净的脸呼出口二手烟:“忽悠蛋,醒醒。”
林予咳嗽着挥挥手,刚要说什么就看见萧泽背后的小超市里出来一人。那人的身形和走路姿势都有些眼熟,但兜着帽子看不清楚。
惹人注目的是,那人踩着人字拖,一双脚只能看到皮肉,走动间都没有筋骨突出。脚趾脚背到脚后跟,每一处裸露的皮肤都煞白煞白的,甚至白到透着点光。
林予头皮发麻,感觉恋足癖看了都发憷。
他目视着对方走下人行道过马路,耳边被萧泽弹了响指才回神。他迷茫地转回脑袋:“哥,你看见那个人没有?怪怪的……”
“有你怪?整天琢磨些乱七八糟的。”萧泽看都没看,说完把掉落的烟灰踩住碾了碾。
鞋底和地面摩擦发出“沙沙”的声音。
林予猛地回头,鞋底碾烟灰都有声音,刚才那人趿拉着人字拖经过却没听见丝毫的动静!他焦急地搜寻着,终于看见了马路对面的背影。
飘飘渺渺,就那双惨白的脚格外扎眼。
林予拔腿狂奔,跃下人行道蹿向了马路,既不看车也不看路,就像二踢脚崩出去的射线,猝不及防,眨眼已经跑远。
还好萧泽反应极快,跟着跑了过去,他在背后大吼:“忽悠蛋!看车!”
林予全神盯着马路对面的人,萧泽的这声吼惊得对方看向他们,他也终于看清了帽子下的脸。
是立春。
还是立冬啊。
直觉告诉他是立春,虽然玄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