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国之卷:第四节 荷兰人的商馆

吴廷伟也没有办法,因为他知道丹·巴斯滕说得是实话。

“好吧,既然如此我们接受就是。什么时候钱能到位?”

“给我两三天时间吧。”丹·巴斯滕说。

“还有两件事,也希望巴斯滕先生帮忙。”

“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

“一是我们想觐见文莱素丹,递交国书。如果可能的话,还想在此缔结一个贸易协定。”

“这不难。不过也需要些时间。”

“另一件事:我们对纳闽岛也有兴趣。如果丹·巴斯滕先生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聘任您为该项目的元老院利益的代言人。”吴廷伟低声道,“也就是说,您可以在其中持有一些股份……”

丹·巴斯滕的脸一下变了:“您是说……”他说话都结巴了。

“我说得就是刚才的那些话。”吴廷伟笑容满面。荷兰东印度公司是一家非常非常抠门的公司。丹·巴斯滕这样的低级商务员,虽然每年为公司过手的钱财成千上万,但是自己的薪酬却低得可怜。因此几乎所有的商务员或多或少的都在走私商品--而这又是被公司严厉禁止的。

元老院对voc的这个漏洞自然是善加利用。毕竟这些职员千里迢迢来到东南亚,冒着随时可能失去性命的风险就是为了发财。很多时候会故意为这些商务员们提供一点“账目之外的额外货物”--这对元老院来说无伤大雅,毕竟对方也是拿钱买得。但是获得的“善意”却是无可估量的。

这次南洋公司的主要目标虽然是诗里亚的油田,但纳闽岛的煤矿亦有重要意义,不论是海军还是南洋公司都希望在这里取得一个加煤站。都要他们顾及到就未免力有未逮了,拉商务员入伙就是一个理所当然的选择了。毕竟在这里他的社会关系最为广泛的。

“这个……我得考虑考虑……”丹·巴斯滕擦汗的动作明显增加了。

“您可以慢慢考虑。”吴廷伟笑着说道。随手又拿出了一张栈单,“这是我们运来的一批零星货物,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买主。您要是能找到合适的对象的话……”

“我明白!我明白!”丹·巴斯滕连连点头,“澳洲货在这里非常抢手。请您放心,我会帮您找到合适的买主的。”

“我们要现钱。”吴廷伟一本正经的说。

丹·巴斯滕的笑容非常灿烂:“这不是问题。您喜欢哪一种银币?任何一种我这里都可以为您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