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有一天,鱼、狗、猫、虫子或者别的什么生物获得了与人类一样发达的大脑,想必它们也不可能灵活地用双手去敲击键盘、裁剪衣服、烹制美食……
手,才是先决条件。
和往常一样,今天我也没有遇到合适的手,神色匆匆的行人们,他们的手和他们的神情一样,被都市生活压榨得干瘪而呆板。
直到我听见有人呼唤我的名字。
“小彻,慢一点,我跟不上了。”
小彻?
我好奇地回过头。
我的全名当然不叫这个,不过是幼年时妈妈用作小名,这般随意称呼我而已。
令我郁闷的是,叫小彻的那位似乎是一只奶黄色的拉布拉多导盲犬,它一副元气十足的样子,拉着它的主人快速行走着。正要离开时,我的目光落在拉着牵引绳的那只手上。
一只完美的手,纤细白皙,手指颀长,小巧的关节显得灵活而聪慧,皮肤看起来十分细嫩,可能因为是盲人的缘故,不经常从事体力劳动,才会拥有这样养尊处优的手,但又不像那些大小姐的手一样傲慢冷峻。这样的一只手,被牵引绳缠绕了两圈,勒得稍稍泛红,令我顿生怜惜之情,想去将它解救出来,就像勇士解救被恶龙绑架的公主一样。
就是这样,我下定决心,起身跟了上去。
今天小彻似乎很烦躁。
从街心公园走出来回家的这一路上,小彻动不动就突然停下脚步,拉着我在原地一边转圈,一边示威般地向着什么方向低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