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去了贵妇小姐们最爱去的服装店,这就是传说中的有钱人大市场。

一天的时间基本都在克丽斯汀的呼声中度过。

“啊,你看那件裙子!天啊,那是从盖斯运来的最新款式!”

“你看那项链,好漂亮,黄钻!”

“噢我爱死了这对耳环,你看我要不要试一试?”

“这件礼服花纹很漂亮,可惜颜色太难看,不知有没有其他颜色的?”

“我的上帝!太好看了!”

喳喳喳,喳喳喳,喳喳喳喳喳。

莫尼卡觉得耳朵疼。

克丽斯汀挑选漂亮的裙子去了。

莫尼卡站在门口没动,却一眼瞅着了店铺正中央的桌子。

桌子很大,但上面只摆了一个精致的盒子。盒子周围套着玻璃盖,里面装了一双鞋,被银色的粉末衬得直发亮。

一双黑色高跟鞋。

她一下就扑过去看。

她笃定自己这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鞋。

鞋后边缘上有几个花纹空隙,银黑蕾丝缠绕到后跟,系了蝴蝶结。顶端是尖的,鞋跟也是尖的。跟细得像随时都会折了不说,还相当高……不,是高得离谱。因为极高,鞋的侧面就像女性的线条一样,弧度柔软而优美。

这双鞋起码可以把人给托高八到十公分。她穿了以后怕得快到一米八。

詹姆斯大概就一米八的个子。她穿了,岂不跟他一样高了?

她想想,这鞋只是好看而已,不该买。

然后转身,跟着克丽斯汀一起行动。

可是无奈她走到哪,满脑子都是那双黑色高跟鞋。

女人最大的弱点有仨。靓仔,靓衫,靓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