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修撰,好厉害!”
“真的好像,哪怕是黑白的居然也能一模一样。”
“看下面那颗葡萄,真的就是一颗葡萄!”
“林修撰好俊啊!”
“我要好好学画个林修撰挂自己家里。”
“好好学,好好学,一起加油。”
林重阳给他们讲了基本的透视、立体规则、明暗等等知识,然后就让他们临摹,每天花一个时辰临摹一副,不断地重复重复,直到把几何体临摹得过关再开始别的。
“学绘画不是你们想的那么容易有趣,一开始它是非常枯燥乏味的,只有坐得住、耐得住寂寞的人才能学有所成,而一旦学有所成,你们就会发现,世界向你们推开了一扇新的大门,那里面的美丽,是此前不曾想到的。”
一边告诫一边鼓励。
为了激励他们,他还每天画一个学生的肖像,不需要画得太完整,可能是一个轮廓,可能是一双眼睛,可能是一只嘴巴,可能是一张脸,也可能是一个有特色的部位,让他们觉得原来素描真的真的这么有意思!
这日傍晚林重阳上完课,然后布置了作业,就净手更衣,然后去找沈老爷子。
沈老爷子住在学院东北角的慕羲院,思慕王羲之的意思。
北角那一片跨院就是书院先生们的公廨,居住办公之所。学生们的宿舍则在后院以及周围靠墙的位置,中间是课堂、手工间、实验室以及藏书阁等。
沈老爷子的院子里有一个不规则形状的鱼池,里面养着睡莲,还放养着几只大白鹅。
沈老爷子原本就以王羲之为偶像,如今更是疯狂迷恋,临摹的王羲之字帖让人难辨真假,不仅如此,他还给自己大白鹅起名字,什么白大仙人、飞云子、小倩、如花……某日他的大鹅从院子里走失,去了附近河里游泳,回来途中被几个知情的官员看见起了捉弄之心,结果被白鹅给叨了。其中有一名言官,就给人说沈老爷子致仕不回家,专门养大白鹅当卫士,在京里横着走,看谁不顺眼就叨一口,强烈要求大白鹅不能上街,这比大狼狗还厉害!
沈老爷子听说以后,立刻表示自己以后不制毛笔,要改制鹅毛笔!所以他的大白鹅们不能被驱逐出京,还要好吃好喝伺候着!
原本毛笔就有硬毫和软毫之分,宋以前几乎全部都是硬毫笔,宋以后才开始流行软毫,时至今日有些人开始宣扬软毫才是最见功力的,自如使用软毫才是大家风范。不过如今大部分人用的是兼毫,兼具软硬特色,写出来的字既有筋骨又有柔性,秀美险峻兼具。
而沈老爷子本身就是书法大家,研究了有史以来的大小篆、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等以后,他突然发现初唐书法大家褚遂良的《雁塔圣教序记》分明就是硬毫的典型作品,这种硬毫甚至超出了毛笔的范畴,这写字刚劲有力、秀美绝伦,用软毫是绝对写不出的,兼毫也没有此神韵,而必须要硬毫方可。
他制作了一些硬毫之后,临摹得不亦乐乎,某日突然心血来潮,寻思是不是可以用鹅毛来制笔。
林重阳最近就被他缠着一起制笔,林重阳说自己根本不懂制笔,老爷子就说他只管使用。
后来林重阳看他总是在鹅毛的毛上做文章,就忍不住建议他看看能不能使用鹅翎,那些长而硬的鹅毛,然后将鹅毛管加工一下,用那里当硬笔来书写。
其实他原本还有些担心,万一硬笔出现以后会不会冲击毛笔的地位,毕竟毛笔学起来麻烦、艰难,硬笔简单容易,谁都可以书写,如果是教育普及的话,很可能硬笔会取代毛笔。现实例子就是后代只有书法爱好者才会练毛笔,其他人基本都是硬笔。当然话也说回来,硬笔毛笔这个并不冲突,也不是天敌,毕竟后来电脑和智能手机普及,用笔书写的人都少起来呢。
所以他觉得自己杞人忧天,顺其自然就好。
毕竟硬笔的概念也是沈老爷子自己想到的,他根本没有主动提及。
他走进小院的时候,几只洁白的大鹅都扑棱着翅膀“嘎嘎”地叫着欢迎他。
鉴于小时候和白鹅战斗的场景,林重阳后来其实都有点忌惮这些战斗狂魔,好在这里的大白鹅对他非常友好,让他放松了警惕。
走到二门的时候,他听见柔美清润的声音传来,“绿渏把那些阴干的竹管收起来吧,用干燥的草纸包好了,红罗你把咱们晾好的紫毫收起来,明日继续晾,小心那些捣蛋鬼。”
原来是沈君瑶来了。
他脚步略顿了一下,提高声音道:“老爷子,我来了。”
院中的沈君瑶听见他的声音,对绿渏道:“请林世兄进来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