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这种案子,基本都是自认倒霉的。
乡下每年都发生很多失窃案,不是牲口被偷就是粮食被盗窃的,公安就那么几个人,根本没用。
不过常家屯这些年因为常三春的关系,并没有失窃过,村里人甚至还说开着门儿出去也没事儿,外村的混混不敢来,本村也没人敢在他眼皮子底下混账坏他名声。
祝大伯立刻咬牙切齿:“肯定是常三春!”
常三春知道自己和弟弟从秦检察长那里要了五千块钱,自己得了两千,他气不过,肯定是被他偷走的。
他立刻就告诉薛峰。
薛峰自然不会轻易下结论,“我们只能把相关人员排查询问一下,看看那个时间都在干什么。你们仔细想想,可有告诉过谁钱是藏在面缸里的?”
祝有财摇头,“没告诉别人,可那些惯偷儿,他们肯定能翻着的。”
薛峰道:“就算惯偷儿他第一个念头也是先翻抽屉衣柜,不会直接去翻面缸,别的地方没有翻动的痕迹,说明那人是认准来的。”
祝大伯夫妻更认准是常三春了,他们想不到祝小安,因为祝小安鲜少去他们家,且从来不知道面缸藏钱的事儿。
薛峰让助手先去大队找村长,让他们把附近邻居以及村里值得怀疑的人都叫到大队屋里去,分别仔细询问一下。
待助手走后,薛峰开始调节家庭矛盾。
“你们还要告祝小安袭击伤人案件吗?”
“必须要告,让小畜生坐牢!”祝有财忍着疼。
薛峰道:“我这里把口供都记录在案,两位老人要告你们虐/待父母,这样的话,你们就要去县法院起诉,起诉费估计至少要三十,谁败诉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