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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在县城跟着做小买卖,梁金满和曹木匠等人合伙卖猪肉、卖菜、卖鱼,又脏又累,梁金满赚了钱跟梁美英分,每个月能给二嫚儿一块钱就不错。

在县城做了两年,听说苏盈考上大学,二嫚儿突然发狠要去市里,去大城市。

她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给他们看看,让他们知道,就算不读书,也不会比读书的混的差。

到了市里正经厂子进不去,就算托关系也要先交一千来块钱,三年后才归还,梁美英自然不会给她凑这一千块钱,还指望她去找姐姐要呢。

于是梁金满就让她去自己一哥们刘彪的早餐铺包包子做馒头,帮着卖早餐,白天还做小保姆帮着看孩子。

一天从凌晨三点就起来忙活,晚上十来点才能休息,把二嫚儿累得根本吃不消。

而那个铺子就是书中原主失身的那家,刘彪是个涉黑的小混混。他表面开十来家早点铺实际却从农村招很多打工妹,观察训练之后就把她们送到各洗头房、洗脚房去做皮肉生意,大头他赚。

可就算这样,不少女孩子也乐意去,她们觉得在家里种地累死累活,去厂子里三年白干,这样多轻松啊,一个月能赚三四百呢。

这钱来的多容易!

苏盈自然不可能放过刘彪,在二嫚儿还没去打工的时候,她就已经让自己家的运输小队出马。

他们都是李朝阳介绍的退伍军人,在地方也都有各种关系,公安局也有他们的好友或者战友,一边调查,一边搜集证据。

这会儿二嫚儿来干活儿,她也没去找二嫚儿让换工作,直接让人把证据交给当地公安局。

有他们帮忙,公安局迅速出动,立刻捣毁了几处窝点,并且把刘彪等七人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