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个猫科动物,尾巴是有控制身形,掌控方向的作用,方华尾巴每天捂在裤子里,得不到舒展,难怪老是迷路,路痴。
洗发水摸在上面,方华又是一抽,尾巴不由自主的缠住他的手腕,并且越勒越紧,方容一巴掌拍在他背上,“放松,又不是要你命。”
他注意到方华的尾巴很敏感,简直就像命门一样,一摸就软,躺倒了自动给摸。
还喜欢露出肚皮,听说这是动物对人类臣服的姿势,看来这家伙老早就臣服于他了。
尾巴上的毛一沾上水立马缩小了一圈,看起来瘦小瘦小,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大的劲,把他的手都勒红了。
不过就像他本人一样传奇,明明那么瘦,看起来那么弱,偏偏身体里就有恐怖的力量隐藏,不仔细分辨就以为是雌性了。
当然还是因为人类的感官不太敏感,在军区的时候方容就注意到了,那些能变身为兽的人基本都很尊敬他,也许是感应到他体内的恐怖力量,自认他是强者,从心底服气。
大圣那时候和他对战也是逼不得已,已经骑虎难下。
在别人勉强也是各种牛逼,比如无上擂台,给别人的感觉和给他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所以为什么一到他面前就萎了?
说的简单点就是在别人面前是虎,在他面前是猫,还需要各种顺毛虎摸。
尾巴一放进水里毛就飘开了,看起来还挺漂亮,一拿出来就缩成一团,小小的一根,看起来只有三根手指那么粗。
洗到一半方华突然嚷嚷着要上厕所,方容扶着他到马桶上做好,他速度也快,不过洗手间里里似乎有股怪味。
方容尽量捏着鼻子,催促他快点。
“好了好了。”方华上好了,没有第一时间冲下去,反而凑过去闻闻,然后被自己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