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仔仔细细的打量着那一行人,总觉得好似有什么地方莫名熟悉,却一下子想不起来。
荀玉卿与卜旎二人坐在衣服后面烤火,那行人正坐在另一头,两边互相面对着面,谁也没将后背露出来,但视线却也并未对上。
那行人里头好似是一个青年受了伤,他将斗笠摘了,脸上不知是水珠还是汗珠,伸手抹了把,接过身旁少女递来的一块面饼吃了。他只有一只胳膊,左臂空空荡荡的,幸存的那只右手腕上还有铜钱大小的伤疤。
铜钱疤,独臂青年……
荀玉卿多看了数眼,暗道自己是不是走了眼,要真是剧情里的那个男人,他怎么会同别人结伴而行。
“是非见红。”卜旎嗅了嗅,脸上忽然露出极满足的神色来,“好极了,这非见红做的正好呢。”
非见红是一种毒药,名字也简单明了的不行,就是非要见红不可。它在江湖上赫赫有名,一旦内服,神仙难救,但凡外用,也少不得要割肉削骨。它若当即发作也就罢了,偏还是那种刚中时全然瞧不出来的,待到人发觉,已是皮烂肉腐,毒入四肢百骸了。
若这人中的是非见红,那荀玉卿倒是十拿九稳了。
秦雁。
痛饮金花酒,万里悲鸿雁。
秦雁是柴小木的朋友,而且是知己好友,是他买下了柴小木的驴,又收留了无处可去的柴小木。他是一个彬彬有礼的君子,又温柔又和善,一人独居在诗禅小筑之内,他在江湖上有很多很多朋友,生平从未与人说过一句重话,好似永远都是那么和气,那般平静。
前期他在正派男主攻的投票里高居榜首,后期被猜测是可能是最后的大魔王。
秦雁本来是一个很完美的男人,他不缺钱,也不缺朋友,更不缺爱好,甚至连他的外貌也如性格一般的出色。秦雁本来可以很完美,可惜他没有左臂,事情是起因结果也非常简单,他的一个朋友惹了麻烦,但到最后却是秦雁承担了这个麻烦,中毒之后他就当机立断的斩下了半截胳膊。
这时秦雁刚没了胳膊,想来还没有像是之后那样一个人独居在诗禅小筑里,那么这些人自然也就是他的朋友了。
荀玉卿很轻的叹了口气,他对秦雁的印象并不坏,在作者的笔下,这个男人似乎是永远充满宁静与平和的一个人,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永远都能以泰然自若的态度从容面对。
但是手臂的残缺始终令他的心蒙上了一层阴霾,其实这倒也很好理解,缺了手臂的男人,有时候就像毁了容的女人,哪有人愿意情人拥抱自己的时候,只能用一只手搂着的,有时候只怕两只手都不够紧,恨不得对方长出七八条胳膊,把自己死死抱在怀里,谁都分不开。
“你会不会解非见红?”荀玉卿低声问道。
“余毒还成。”卜旎撇了撇嘴,好似瞧出荀玉卿打什么主意一般,漆黑的眼睛在他身上滴溜溜打转了一圈,声音忽然变得又甜又腻起来,“玉卿儿,你是不是瞧上人家了?要讨好他却讨到我身上来了?我可不准!”
他这次说话,嗓子并没有压低,因此说得又亮又响,新店铺子开张拿来贺喜的锣敲得怕是都没他的嗓子亮。那一行人簌簌转过头来,好似事先排练好了一般,神情都很是激动,唯独那断了手臂的青年只是烤着手里的干粮,并不说话。
荀玉卿被瞧得不好意思,便有些着恼,他微微一矮肩,打卜旎头颈之下溜开,卜旎一个没吃住劲儿,差点倒栽葱栽到地上去。卜旎刚要开口调笑,就听荀玉卿冷冷道:“你救他也好,不救也罢,与我没有分毫干系。”他将烤好的衣裳披上,丰厚如云的长发撩出袍外。
他容貌生得艳美,语气却冷若冰霜,活脱脱从志怪小说之中走出的蛇蝎美人一般,那行人便又警惕起来,生怕是什么未曾听闻过的邪道中人。原先给秦雁递面饼的少女最是明显,她露出了极凄苦又难过的神色来,伸手扯住秦雁的下摆,瞧得荀玉卿心里头一软。
卜旎话一出口就暗叫糟糕,他与荀玉卿相处了这许久,知道这人在意自己容貌生得艳丽,性子再是爱好不过,他倒忘形之下说出这种混账话来,不由心虚了起来。荀玉卿站着观雨,乌云极浓,雨帘大的看不清任何东西,卜旎小心翼翼的凑过来讨好道:“好嘛,不就是个非见红,我解就是了。”
“我可不想讨好人家讨到你身上去。”荀玉卿冷笑一声,抱臂一字一顿的回道,“你说是吗?”
卜旎难得老脸一红,他挠了挠头发,忽然从发上取下一枚银蛇卡子,给荀玉卿别住了散落的长发,死皮赖脸的撞了撞他胳膊,讨好道:“谁说你讨好的!是我,是我非要救他不可,是我想讨好你,还不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