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到狼这种动物,远比人想象中的聪明的多,因为狼脑经过现代科学家的解剖结果来看,无论体积回路都是在动物界里为佼佼者。古代人把很多狡猾奸诈贪婪成性等诸如人类的词语灌输到狼身上,是没错的。狼,是很有灵性的一种动物。它或许听不懂人的话,但是,它可以领会人的语言动作里代表的信息。而且,它的体内流淌着一股远古祖先流传下来的野性,让它要不折手段生存下去。
观察回眼前这只幼狼,体型只和那些四个月大的狼崽差不多,可是,传说中的狼头目白毫是有三岁多。不是李敏弄错了它是狼群的头目,那就是,人们传说中的白毫的年岁有错。
实际上,应该都是没有错的。因为白毫突然在狼山上的威名远扬是在前年的事了,到今年都快三个年头了。哪怕白毫从小,从狼崽时候开始表现出非凡的领导能力统领了这个山上的狼群,都不可能说比三岁更小的年纪了。
李敏断定眼前这头形似幼狼的狼,正是白毫没有错。它的眼神,它看起来和幼狼没有区别的体形完全不符。还有,看一头狼有没有成年,和看一个人有没有成年,从科学的角度来说,不是看体形而已,更重要的是观察它的性成熟。
这头狼,应该是发过情了。
“可能是比较特殊的病种,从小患有侏儒症。”
所谓天才与白痴只有一线之隔,有时候,天生的病种,在另一个方面,会表现出优异于整个种族的特性。上帝总是喜欢给自己喜欢的,关上门,却是打开了另一扇窗。
所有人安静地听李敏讲话,虽然李敏说的话,对他们来说太过高深莫测,但是,一路看来,李敏的话总是没有错的。
白毫趴在地上,眼观四周,都可以清楚地感受到这里所有人对于中间这位女子怀有的崇高的敬意。
它神秘的绿瞳,落在李敏脸上,用力地像是要把这个女子的脸刻在自己脑海里。
“大少奶奶,如果它真的是白毫,是狼群的头,我们是不是该把它给——”有人做了个割掉狼脑的手势。
白毫对着他人对于自己做出的这个动作,只是稍微咧开狼嘴,露出一小截尖尖的狼牙小,它能感受到生死的威胁,但是它并不惧怕,甚至是觉得很可笑,微抬起来的狼下巴表现出它始终不减半分的傲气。
“不能杀。”李敏一句话斩钉截铁。
泰庄主点头,为她的话进行补充:“如果杀了狼的头目,狼群自己内部肯定会发生混乱,到时候这些没有组织的狼会变的更加没有秩序和凶残,对我们进行追击。我们会防不胜防。还不如抓着它不放,有它在我们这里当人质。它不发出命令,所有狼肯定不敢来进攻我们。”
这些没用的人,竟然想着把它抓来当人质了?白毫懒洋洋一条前腿拍打在地面上时,好像这样说。
李嬷嬷用力地抱紧张嬷嬷,只知道,四周好多虎视眈眈的绿眼瞳,隔着周围士兵们设置的栅栏和火把,却是像随时越过来把人撕成肉饼。
它们饿,饿极了,尤其在看见这些足以和它们形成对抗姿势的人类时,显得更为饥饿。这里被誉为狼的根据地,狼山,是一点都不夸张和虚假的。因为这些狼,早已把人都不当做一回事了。它们不知道成功地袭击了多少人类,使得人类除非势不得已都绝对不敢踏进狼山的地盘。
骄傲,是由战绩积累下来的。它们觉得自己不可能输。
对付狼,可不能光想着武力。成功的猎人,都是智勇双全。智,要走在先。
见到李敏让人把白毫抱进木屋里,张嬷嬷不高兴地对李嬷嬷说:“大少奶奶这是想做什么?把狼当狗养吗?”
李嬷嬷一样怕狼怕的要死,在大宅子里,她本身也就怕狗,像府里的金毛,虽然说是主子养的从来不咬人,但是高大威猛的,一样让人怕的要死。
“菩萨保佑,快点让我们离开这个鬼地方吧。我看它根本不像狼。瞧它那双眼珠子,比金毛的更可怕。”李嬷嬷双手合十,不停地叨念着。
不管怎样,外面的野狼更多,两个婆子不用多想,哪怕木屋里有有一头狼,她们还是情愿躲进屋子里。
屋里,李敏让念夏在木地板上铺了一件衣物,再让人把狼放到衣物上。
白毫对于她这样给它铺地毯的礼遇很吃惊很满意,那双滑溜溜的狼眼,更是只在她一个人身上盘转起来。
在其他人眼里,这头狼,好像护国公府里护国公身旁的金毛,要对李敏流起了口水。
“金毛每次看大少奶奶的样子都是这样。”李嬷嬷因为怕金毛,反倒把金毛的一举一动都仔细观察之后刻在脑海里了,“然后,如果被王爷发现的话,王爷会给金毛来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