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了!
李大夫的火眼金睛!
“奴才,奴才怎么不知道!”伏燕失声惊呼,好比天要塌下来了。他是自小跟着朱隶跑的,自小,从几岁大的屁孩开始陪朱隶鬼混,结果,到至今还比不上李敏,李敏嫁给朱隶才多少天?!
哪有这个天理!他怎么可以不知道朱隶爱吃甜的。只知道朱隶小时候像尤氏,只喜欢吃香吃辣,因为护国公府的人,习性都偏向北燕,爱吃肉,重口味。
公孙良生微张的嘴唇,轻轻地扬起了一截,像是有一点点突然醒悟到李敏话里的意思了。
“不要小看甜食。关键时候,一个人,因为点甜食,都能把命救回来。你们应该都听说过,一个人晕倒了,弄一碗糖水给他喝,比什么都有用。”在李大夫眼里,不是只有药才是药,什么东西,都可以是药。
药材,不过是从人的食材上升级一步的东西。有些药材,本身是一种食物,只不过有人夸大了它的药性,演变成为了药。
“可是,王爷不吃甜的——”伏燕依旧在这个问题上与李敏辩解,没理由他这个青梅竹马能输给不过几日功夫尔尔的李敏。
“谁说王爷不吃甜的?王爷喝的酒,大都味道比较清甜。王爷爱吃鸡蛋,本妃倘若给他做的甜鸡蛋羹,他一口吃下去了。你们王爷是嘴巴挑剔,过腻的东西,其实他不喜欢。你看他吃东西,与夫人吃东西还不同。他吃的肉,要三层肉,有瘦肉,有肥肉,肥瘦兼得,口感甚好,不腻味。夫人吃东西,没有王爷讲究,只要火味儿够,酱料重,足够了。你们王爷先讲究的是食材。比如眼前这只烤鸡——”李敏边讲学,边拿起了一只筷子,活灵活现的,要当场剖开眼前这只鸡,“鸡皮底下一层肥腻,入油以后十分润口。鸡肉不是全都是干柴似的瘦肉,是要起来十分有韧劲儿的肌肉,这是走地鸡,常年奔跑的鸡,才能具有的肌肉。”
三个男人其实不止听她说,是被她那两只巧夺天工的巧手给吸引住了。只见她左手一只筷子,右手一只筷子,两只筷子分开一只鸡的顺序,仿佛知道鸡的骨头和肉都是什么结构一样,不需要刀子,都能轻易而举把一只鸡从头到脚给剖开了,给开的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