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越这才明白了林又是想要和他弄个情侣纹身的意思,当即激动地从床上跳了起来:“你要在身上纹我名字的首拼吗?又又,你打算纹哪里?”

他在自己身上纹上林又名字的首拼,是因为喜欢林又到了刻骨的地步,觉得把这个人的名字留在自己的身体上都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也是他一个人的事。

就算林又和他走到了一起,他也从未想过也要林又在身上纹上自己名字的首拼。

但如果林又自己愿意的话,池越也会感到很高兴

林又身上纹了他的名字,以后只要一脱光衣服就会看到他名字的首拼,林又就一辈子是他的人了,再也逃不掉了。

只要一想到能够在恋人身上几乎永恒的留下自己的烙印,池越就莫名亢奋了起来。

林又低低应了一声:“嗯。”

从前他从未有过,去刺青纹身的想法,一是因为干演员这行的,作为公众人物哪都有可能露,给人看到影响不好,二则是因为他根本没有什么值得纪念镌刻在自己身体上的人或事。

先前,圈子里的小情侣风靡在身上留下情侣纹身的时候,他一直觉得挺傻的,感情好的时候纹了,是双方看着都开心,可一旦分手离异,看着就再碍眼不过了,弄又弄不掉,就算改了纹身,只要看到那块地方就能回想起自己的过去,又何苦来哉呢?

还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要弄。

但看了池越身上纹了自己名字的首拼后,他却突然一下子改变的想法,想将这个男孩的名字也同样镌刻在自己的身体上,成为自己的一部分了。

林又想,只要他纹了,他一定不会想其他人一样想要去弄掉,疑惑修改这个纹身的。

就算他以后和池越走不到最后,分了手,他也会一直留着一直铭记着池越现在给自己带来的快乐和美好的。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现在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