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歹藏在身上方便,给自己寻个安慰,时间还早,我开始活跃思想,把手机定上闹钟,闹钟的声音设置成警鸣声,然后藏在废弃停车场的周围,又调试了几次,站在废弃停车场听了一下,听不真切,却又能听到一二。
这样最好,可以让他们以为警察正往这边赶来。
东弄弄 ,西弄弄,我甚至还查了这周围的逃生路线,终于觉得一切都妥了,时间也快到了,我就不折腾了 ,老实的等在废弃停车场里。
对方姗姗来迟,还不是一个人来的,另外带了三个人,个个身强力壮,我有些忐忑,万一他们起了歹心,我估计连跑都跑不了。
因为是晚上,他们一来就拿了三四个手电筒放在周围照亮,这样四周一下明亮起来。
领头的是一个带着耳环的男人,吊儿郎当的自己找个位置坐下 ,嘴里叼了一只烟,“货呢?”
我把脚下的箱子搬到稍微平坦的地方,“在这里。”
他扬扬手,其中两个顿时跑过去帮我把尸体取出来,我小心翼翼的把里面的尸体抱出来,其他两个人就把里面的毛毯拿出来铺在地上,然后示意我把他放在毛毯上。
我把尸体放在毛毯上,刚好够他躺的,因为没穿鞋的原因,惨白的脚露在外面,上面血管横生,因为已经死了,血液流通不好,整个脚面呈现青紫色。
刚刚那个吊儿郎当的人很是郑重的戴上白色手套,类似手术台上医生戴的那种。
他走过来蹲下,解开尸体的衣服,大量惨白惨白的肌肤从大开的衣领中露出来,最终整个胸膛都露了出来。
尸体很瘦,全身一点赘肉都没有,不过有一些细小的伤疤,最大的伤口就是额头上的枪伤,差点毁了这具美艳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