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秘密 若花辞树 4984 字 5个月前

大部分时候,沈眷都是理智的。她和顾树歌想的一样,必须试验,才能确定哪种设想是对的。

她打了个电话,顾树歌开始以为她是给林默打的,听了两句,听出来了,不是林默,对面是他们家的家庭医生。医生姓沐,开着一家私人诊所,医德和医术都很好,顾树歌从小生了什么病,都是请他看的。

见沈眷是打给沐医生,她连忙在纸上写:“消毒、伤口处理。”

沈眷一边说话,一边分神瞥了眼白纸,然后点点头。

顾树歌就坐到椅子上,等她结束。

没几句,说清了情况,沈眷就挂了电话。然后她拿出昨天给顾树歌听有声读物的平板,打开一个空白文档,放到桌子上,说:“在家里用笔还好,出门的话,用电子设备会方便些,你试试能不能在平板上打字。”

顾树歌觉得有道理,而且现在触摸屏都很灵敏,她只要碰到屏幕,就会有反应,比拿笔要更省力些。

顾树歌又沾了点血,才过去没多久,玻璃皿里的血已经有些凝固了,呈现出半胶状体的形态。她打算打出“掺水”二字,提醒沈眷往玻璃皿中加点水。

手指点在屏幕上。

没有反应。

顾树歌使出传说中吃奶的力气,在屏幕上用力一戳,还是没反应,她惊呆了,难道她的力气在拿笔的时候用完了,连屏幕都按不动了吗?

她迟疑了一下,用手指点了一下沈眷的手背,试试自己的力气有多大。

沈眷正聚精会神地看着平板,等她打出字,冷不防被点了一下,怔了怔,才问:“怎么了?”

能感觉到?顾树歌想了想,加大了力气在沈眷的手背上又点了一下。

她加大的力气,根本就没多大区别。被她无故点了两下,沈眷虽然不知道她想干什么,还是把手心摊开,问:“你可以写在我手上。”

她只当小歌拿笔拿累了,想要偷懒,在她手心写得慢一些,也是可以感觉到她写的什么字的。

顾树歌眼睛一亮,对啊,她除了可以用笔,还可以直接在沈眷的手心写。

她伸出手指,准备写了,却又生犹豫。在手心写字,会不会太亲密了。她犹豫着,沈眷等了一会儿,没有动静,就问:“怎么了?不写吗?”

顾树歌咬了咬唇,想在手心写字一点也不亲密,而且就算亲密,也只有她会觉得,沈眷又不知道她的心思,才不会多想呢。

这么一说服,果然就说服了自己。

顾树歌落了指,在沈眷的手心滑动。她动作很轻,因为轻一点,阻力会小,就能省力一点。

沈眷只觉得手心很痒,就像是小动物轻轻在舔,她弯了弯唇角,又立刻恢复了镇定,感受顾树歌在她手心写了什么字。

顾树歌写的第一个字是“按”,写完第一个,她停顿了比较长的时间,才写下第二个“不”,然后又是一段时间的停顿,再写第三个字“动”。

连起来就是按不动。

“按不动屏幕?”沈眷问。

顾树歌在她手心画了个勾。

自从她们第一回交流用勾和叉代表是和否后,这个习惯就沿用了下来。沈眷看了一会儿屏幕,很快就明白过来,现在的电子设备配备的屏幕都是电容屏,得用手指或者电容笔之类的东西才能有反应,其他物质,比如用木头,石头之类的去碰屏幕,屏幕是不会有反应的。

小歌现在连实体都没有,当然按不动。

沈眷有些愧疚,是她疏忽了,就用安慰的语气说:“这个屏幕不好,我们去定制一个。”

顾树歌又不傻,她对电子设备的了解比沈眷这个只知道笔友的老派人要多一点。听她说定制,就明白了。得定制一个压感式触摸屏,也就是可以用力气按出来的屏幕。

她就在沈眷的手心画了个勾。

手心可以写字,顾树歌就不碰笔了。

沐医生的诊所离家里挺近的,差不多半个小时就能到。近也是他能成为顾家的家庭医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他过来,还有十来分钟,顾树歌就盯上了沈眷的手心。

沈眷的手心软软的,点一下,触觉特别好。

“过会儿沐医生来,你就留在书房里,我给你播有声读物,让你解闷,好不好?”沈眷问。她想问一些怎么储存血液,再要一些抽血的针筒之类的工具。总不能每次都割破手指,那也太血淋淋了。

顾树歌马上就在她的手心画了个叉。她低头看到她的手指,隔着创口贴轻轻点了一下,示意她不要忘了处理伤口。

这个口子,真的划得挺深的。

沈眷明白她的意思:“不会忘的。”见她不肯独自待在书房,也没有勉强。

沐医生很快就到了。沈眷站起身,看到桌上的符袋,顺手收进口袋里。顾树歌跟在她边上,留意到她的动作,产生了一个疑问。

恶念害怕的是沈眷,还是符袋?

走到客厅,沐医生已经进门了。他来过顾家许多次,一切都是熟门熟路的,看到沈眷,跟她熟稔地打了个招呼:“沈小姐今天在家?”

沈眷招呼他坐下,说:“有些事要请教沐医生。”

沐医生当然是知无不言。

他已经六十多岁了,看起来还是很年轻的样子,不过顾树歌见过他四十来岁的模样,记忆中一对,还是能对比出不同。虽然看起来年轻,但其实比那时候要老了许多。

她突然想到,沐医生称呼沈眷还是沈小姐。他往来顾家那么多年,可以说是他们家的旧交故友了,沈眷嫁给哥哥的事,他不会不知道,为什么还是称呼沈小姐,而不是顾太太?

还有家里的佣人也是,都没有改口。

是因为哥哥过世后,又改口回来的吗?

顾树歌走神地想道,她下意识地转头,看向身后的墙上,那里有一幅顾易安的照片。他站在沙滩上,对着镜头,笑容明朗。

衬衫西裤,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哪怕袖口挽起,领口也解开了两颗,都架不住他那一身随时都能召开董事会的气场,完全没有旅游休闲的感觉。事实上,他拍完这张照片没多久,就马上回了酒店,参加了一场临时电话会议。

照片是一样很奇怪的东西,它给人的感觉,会根据时间的流逝而变化。当年这张照片刚照下时,顾树歌看了只嘲笑了顾易安工作狂,现在再看,这张照片突然有了岁月的痕迹,哥哥的笑容都像遥远了起来,让人无比的怀念。

沈眷看到照片,也会像她一样,想念哥哥吗?顾树歌想。

肯定会的,沈眷这么长情的人,两年时间,她怎么放得下。

那她什么时候才能放下?顾树歌又想。

她希望沈眷放下,为的不是自己,她已经变成鬼了,和她阴阳相隔,已经没有陪伴她的资格了。她希望沈眷放下是因为余生漫长,记挂着一个早已离开这个世界的人,太辛苦了。

爱意和四年得不到回应,是很折磨人的。她知道,所以不想沈眷受这样的折磨。

“这就是采血针?”沈眷的声音传来,将顾树歌的思绪拉了回来。

她手里拿着一条采血针,沐医生推了下眼睛,说:“是啊。”又从医药箱里拿出一袋血,问,“你要血包做什么?”

沈眷没有回答,沐医生也就一问,她不答,他也不会追根究底,看到她手指上的创口贴,就顺便给她处理了一下伤口,一边处理一边说:“这么深,怎么割的,也不小心些。”

他算是看着这家的孩子长大的,语气不免就带上了长辈的关怀。沈眷笑了笑,说:“不小心弄的。”然后又问,“我想知道一些献血的事。”

沐医生有些意外,道:“你要献血?你的健康状况还不错,一次性可以献400毫升,法律规定,六个月献一次,再多就要影响自己的身体了。”

他以为是顾氏的公益活动,董事长要带头献血,就说得特比细致,献血前要怎么样,献血后要怎么样,吃什么补血,都说了一遍。

沈眷听了,想了想,又问:“那么血站得到的血液怎么保存呢?”

“献血车里那种血液保存袋里面有抗凝成分和营养液,这种可以保存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