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原主也是傻,他是真的没留一丁点私房钱,连笔墨纸砚都是用的最普通的,比起傅玉房里的奢靡,他过得跟清修的和尚差不多。
“你怎么说话呢?那是你父王!”
“那我能怎么办,母妃就是把我浑身的血肉拆了,也不够整个府里的人吃啊?”凌天似笑非笑,“母妃不是有私房吗,先借出来用用?”
余氏本来听得前半句,还有些心惊肉跳,不敢直视凌天,可是凌天说起自己的私房钱,马上就怒了,“胡说什么,你母妃我哪儿来的私房?!”
她娘家的情况众所所知,当年出嫁的时候嫁妆也少得可怜,不过自从掌家之后,她偷偷把府库的东西换了一些,给自己攒了一笔钱。
可这事大儿子是怎么知道的?
余氏眼神闪烁,“我那点贴身银子,以后都是留给你和你弟弟的,别到你父王面前乱说……我先走了。”
从大儿子这里挖不出钱,她也没有再呆下去的必要了。冲喜那事大儿子一直耿耿于怀,对她的态度也大不如前,余氏心里存了气,干脆装聋作哑,除了有事求到凌天,其他时候都当他不存在。
果然,这次余氏回去之后,凌天的峥嵘堂待遇就肉眼可见地差了起来。不过余氏敢亏待大儿子,下人却是不敢亏待世子的,长眼睛的人都知道这府里谁靠得住。
因此待遇虽然差了,凌天也没觉得到了不能忍受的地步。反正守孝顿顿吃素,洗漱没有热水,下人被借走,院子无人打扫都是小事。
一个半月时间一晃而过,凌天的峥嵘堂风平浪静,傅明喻的松涛苑那边却是鸡飞狗跳的,偷偷请了好几次大夫。
原因是傅明喻浑身长满了红豆大小的红包,奇痒无比!一开始的时候他身上只是有几个红点,傅明喻以为是蚊子咬的,也没有在意。谁知那些红点越长越大,他痒得忍不住用手去抠,抠破红包渗出的浓液沾染到旁边的皮肤,又会长出新的,很快就长满了全身,还传染了他的枕边人。
傅明喻这才怕了,请了好几个大夫来看,都说是脏病。
再次送走一个前来看病的大夫,钟娴雅伏在凉榻小桌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你就老实承认吧,到底去哪个窑子里染了这身脏病回来,还传给了我?”
傅明喻抓着大腿上的红包,不耐烦地道,“都说了没有,我连王府大门都没有出,去哪儿逛窑子?”
说是这么说,傅明喻心里却是怀疑的。他跟父王的一两个小妾偷偷鬼混过,他年轻气盛,屋里虽说已经有两个通房了,可良家女怎么比得过被人精心培养的瘦马?一来二去的就勾搭上了。
但那已经是娶妻之前的事了,自从钟娴雅进门,他忙着享受新婚之乐,根本没工夫去找那两个小妾。后来祖母去世,父王不往外跑了,大哥也回府了,他就更不敢去了。
不过他私下跟大夫打听过,都说这病发病时间没个准的,可能惹上了十年八年不发作,也可能马上发病但病情发展缓慢。那两个小妾都不是良家子,他父王也是个风流的,他实在不敢确定,更不敢问。
可所有大夫都说了,像他这样一个月长得满身都是,他闻所未闻!
新来的大夫也留下了药方,傅明喻跟之前的对比了一下,发现大同小异,心里有些失望,但还是抱着一线希望递给丫鬟,“拿去抓药。”
屋里的丫鬟都是钟娴雅带来的陪嫁,本来有那么一两个不□□分的,最近都乖顺得不行,不但不敢近姑爷的身,连从他手里拿东西都恨不得用手帕包着。
傅明喻见丫鬟裹着手帕,拈着手指,一脸嫌弃的模样,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丫鬟身子一抖,低下头缩着脖子飞快地跑了。
傅明喻抬手想抓脸,手伸到一半又反射性地缩了回来。身上的红包和溃烂穿上衣服还能遮掩,可现在已经开始往脸上蔓延了,这也是傅明喻越来越着急的原因。
对比起来钟娴雅的情况比他好得多,他脸上已经长了一两个了,钟娴雅还只是身体局部长了一些。
傅明喻站在妻子梳妆的铜镜前照了照,咬牙道,“实在不行,只能求大哥帮忙请宫里的太医了。”
钟娴雅没吭声,请太医,别说大哥肯不肯帮忙,公公定南王只要还有理智,都不会同意的。
他请大夫都是派人打听过,专门请的那种品行好,口风严的大夫,还许了重金保密。他王府势大,那些大夫为了身家性命,也不敢往外说。
可是请太医,他的秘密就压不住了!
孝期染上脏病,一顶不孝的大帽子压下来,他就都完了。
傅明喻也知道自己在痴人说梦,想了想道,“我明天再派人出去打听打听,京城附近有没有更厉害的名医。”
钟娴雅已经哭够了,攒紧帕子低声道,“我也让手下的掌柜帮忙问一问。”
“小心点,别往外透露太多的消息。”傅明喻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