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奶茶店,玫瑰奶茶和椰奶味卖的最好。”

温蒙蒙顿时停下了脚步,狐疑地看着薛琛,“你怎么知道?”

“公司里的员工,点外卖最喜欢这两种口味。”

他无论是早些年从事计算机本行还是现在搞互联网+,对于这类可以用大数据归纳的情况一向敏感。

当然,薛琛不会说,那几个女同事曾经对这家奶茶店一番点评,最终评选出玫瑰奶茶是冠军。

温蒙蒙在队伍后面排着,“没想到师兄你对员工吃什么都那么了解。”

是不是好老板温蒙蒙不知道,不过绝对是一个细心的老板。

薛琛在队伍外跟着,和温蒙蒙聊起了学校的事情。

话匣子一打开,这会儿温蒙蒙倒是没那么无聊了,“我那个舍友也不知道什么来历,听说是在职的,不怎么住学校,到现在我都没见过。她不来我一个人住宿舍,倒是挺爽的,跟单间似的。”

温蒙蒙把舍友的那点家当都放到了柜子里,从视觉效果上保持宿舍的干净整洁。

“一个人住,不觉得无聊?”

温蒙蒙眨了眨眼,“为什么会觉得无聊?师兄你觉得人是群居动物吗?”

这是一个很大的命题,显然不是三两句话能解决的。

薛琛笑了笑,“如果没必要,你是不是压根不会跟人打交道?”

能问出这样的问题,温蒙蒙并不是那种广义上需要用社交来维系生活的人。

甚至隐隐暴露出,她更喜欢独居。

“现在这社会,哪能啊?我倒也不讨厌,毕竟打交道才能有商机,由商机才有钱。我又不能学梭罗,找个小湖畔住着,盖个茅草屋,毕竟就算是有这样的环境,我也写不出《瓦尔登湖》,你说是吧?”

温蒙蒙笑着说,然而薛琛的笑容又是消失——

他仿佛从温蒙蒙的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那种情绪,并不是太值得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