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廷颁布了新的教条规定。
其中一条为废除同性相爱有罪的规定,废除一旦发现同性无论是互相在一起解决需求还是相恋相爱等都被定罪、施以绞刑的刑罚。
这条规定是教皇力排众议进行推出。
而一经公布,就在威萨斯内引起了极大的讨论热度, 大多数人都对此持有反对意见。
毕竟,长时间已经形成的思维意识让他们认定“同性相爱”是有罪的。
如今, 就算有新的规定出现, 明确无罪, 但他们无法接受,并且一些人认定是教廷做错了。
“不行, 这种恶心人的规定一定要废除,为什么鸡奸无罪,男人就应该和女人在一起,结婚生孩子, 这才是正确的!”
“爱上同性的人都脑子有病!让他们去吃药看病, 别出来祸害人, 会传染给我的!”
“我家里要是出现一个喜欢同性的人, 看我不打断他的腿、不, 我要把他赶出家门, 恶心人的东西,太丢人了。”
…………
诸如此类的话不胜枚举。
但也有很小一部分的人对此表示赞同、甚至是欣喜的情绪。
这么一些人本来就不认同、或者不在乎同性相爱有罪的论证, 还有一些则是天生喜欢同性的人。
他们仿佛在弥存的黑暗之中终于见到了破晓的曙光。
他们想要抓住这一道光用尽全力的爬上去, 让阳光洒在他们的脸上,照耀着他们的全身。
——他们想要能够光明正大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而不是如同阴沟里的老鼠到处躲躲藏藏, 一旦出现就要被人打杀……
现在,这个机会终于来临了。
虽然前景仍旧困难,可他们却已经拥有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