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模糊记起他和李大志的第一次见面,便写起了开头。

——九几年末的昌源还是个破旧不堪的小城市,街上大多数是自行车穿行,偶尔有摩托车骑过,极少会有轿车通过。

在这个溽暑熏蒸的夏天,吹风,每天吃冰棍倒是件极其开心的事,然而在那个时代,并不是人人都能每天买根冰棍吃。

比如在工业大院的这个小区里就分为了三种人,生意人,公务员,以及穷人。

高阳是这大院里有钱人的孩子,五岁的他已经享受到了许多孩子不能享受到的生活,坐轿车,穿西装皮鞋,玩具全是别人不曾见过的奢侈品。

“妈,我要去买冰棍了。”高阳跑出了屋子,高妈妈还在后面喊。

“咱冰箱里不是有吗?”

“那是家里的,不好吃,外面的冰棍才是最好吃的。”

炎热的夏天,高阳跑出单元楼已经出了一身汗,寖湿了身上的白t恤,一路跑到小卖店,他看见卖店门口站着李大志,在一个个查着硬币。

阳光的照耀下,李大志的蓝色背心已经褪成泛白的那种不均匀的蓝,后背的衣角还破了个洞,连脚上的凉鞋也是钉补过的。

高阳知道这个李大志,他父母车祸去世,是他爷爷奶奶一直在撑着这个家,所以家里非常的困难。

“王叔,买一个冰棍。”李大志笑着递上三毛钱,把剩下的七毛钱放进了裤兜里。

“就买一个啊?你弟弟不吃吗?”王叔说着打开冰柜,从里头拿出一根纸包的冰棍。

“我俩一个就够了。”李大志笑嘻嘻地说。

这时高阳走了过去,送上一块钱,还瞅了李大志一眼,声音十分清脆,似乎想让别人听得更清楚一些:“王叔,我要一根冰淇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