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啊江美零,你直接说林启风看脸不就完了。”施薇薇有些泄气。
“不不不,“江一白摇头,“学校里喜欢林启风的人那么多,长得漂亮的也多,你说为什么是我把他搞到手了呢?”
施薇薇思索了一下没思索出答案,只能顺着江一白问:“为什么?”
江一白笃定道:“因为我喜欢他。”
“所以他必须喜欢我。”
施薇薇和江一白坐在奶茶店里,一人面前摆着一杯波霸奶茶,继续刚刚的话题。
“才两个月,你就不喜欢人家了?”虽然熟知江一白的尿性,但施薇薇还是有些诧异,“你变心变得也太快了吧!”
“不是,“江一白神色有些恹恹,“喜欢吧,真喜欢,不喜欢吧,也就那样。”
“别,你把大家都攀不到的高岭之花折到了手又说不喜欢了,这话要传出去,不出明天,今晚就有人把你沉湖了。”
“我也不想,但是吧,“江一白顿了顿,“你看过张爱玲那本《玫瑰》吗?”
“啊?”施薇薇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江一白说的玫瑰是什么,“朱砂痣蚊子血那个?”
江一白点点头:“没在一起之前吧,有距离感,总觉他什么都好,可在一起之后,却又觉得不过如此。”
“哪方面的不过如此?”施薇薇追问。
“各个方面。”
“不至于吧,人家挺优质一男人,怎么到你嘴里就不过如此了?”
“不是贬低他,就,和想象中不太一样。”江一白伏在桌子上,眼神有些放空。
林启风是很好,英俊,帅气,聪明,优质,就连对人冷淡都是引人注意的闪光点。
当然,这是在没在一起之前。
在一起之后江一白总感觉林启风同自己想象中的不一样,冷淡变成了沉闷,学霸变成了书呆子。不会说话不解风情不会主动没有情趣。